比較常見的合同陷阱_常見的合同陷阱有哪些呢?
特邀律師
(一)交房時間 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二)房屋面積 對于商品房這種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許合同約定的面積存有誤差的,但是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范圍,這個范圍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 李平律師
歡迎大家收看我們《保險消費者漲知識系列》第三季“讀懂保險合同”,今天是第一集《不清楚自己買了什么?教你一分鐘看懂保險責任》。為了方便大家抓住重點,特別將視頻內容小結如下,詳細內容和案例請觀看視頻了解。
大家在買保險的時候通常看到的都是宣傳材料、官方計劃書或業務人員做的方案,很少留意真正的保險條款,即使拿到保險合同,也很少打開去了解詳細內容,以至于不少人不知道自己買了什么保障。保險條款很長,如果只是想搞清楚是什么保障,其實很簡單。
1. 保險責任在保險條款的哪個位置?一份典型的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目錄長如下樣子,其中紅框圈出來的,就是保障相關內容;如果是一份壽險,就沒有疾病定義這個章節,那么就更簡單一點。在閱讀保險責任時,最主要是看清楚有幾個保障,對于疾病保障,務必要結合疾病定義來看,不滿足疾病定義,是無法獲賠的,所以,并不是得了大病就能賠。
2. 除外責任,也稱之為“責任免除”或“不保事項”。即使是符合前述保險責任的約定,一旦屬于“除外責任”包括的事項,保險公司也不會承擔賠付責任。例如,老公給老婆買保險然后帶到泰國殺掉,買了壽險后搶銀行被擊斃,自殺前幾天投保壽險,這些都是賠不了的。同時,還要看投保批核時有否被增加除外事項,例如對甲狀腺及其引致的相關疾病不做保障,如果有,也屬于除外責任。
3. 什么樣的保險責任或除外責任比較好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總體而言,在不考慮預算(保費)的情況下,保險責任的界定標準約寬松越好,除外責任的事項越少越好。以除外責任舉例,目前內地市場,除外責任三四條的人壽保險,七八條的重疾保險,十幾條的醫療保險,都是比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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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字不代表視頻完整意思,請以視頻為準。
我家最近也剛裝完修,給大家說說我的切身體會吧!
第一,一定要注意裝修套餐里都包括哪些內容。
比如,有的裝修基礎套餐告訴你,墻漆隨便刷,地磚隨便鋪,但是你卻沒有注意,墻漆隨便刷指的是一種顏色,如果你想多要幾種顏色,一般超過三種以上需要增加費用。墻磚隨便鋪指的是指定區域,如果應當是刷漆的地方你想鋪墻磚,也需要增加費用。另外,這種裝修套餐里面的材料和主材都只能在特定的范圍內選購,如果你覺得這個不好,想更換成別的樣式,就需要另外升級加錢才可以變更,否則就只能用它選定區域的。
第二,拆墻,打洞,異形吊頂,斜鋪瓷磚,小面積貼壁紙,這些都有可能會增加費用。
比如,我們家裝修需要在墻上打幾個空調眼兒,但是這個洞人家不是白打的,一般是50到100一個。然后我們家廚房和衛生間上面的吊頂有的地方為了躲避暖氣管道需要做一些異形,這個也需要增加費用。另外,當時裝修的時候考慮到如果房屋全貼壁紙會比較貴,所以就想貼一面墻,這樣既有壁紙效果,又不會花太多的壁紙錢。但是卻沒有想到,一面墻的面積如果不夠三平米,還另外加錢。
所以,像這樣預先根本想不到的問題,在裝修后都會隨著你裝修的推進而不斷的顯現出來。雖然每一項的費用并不多,有的幾十塊錢,有的幾百塊錢,但是如果這加幾百那加幾百,總體下來就會是很大的一筆開銷。
其實增加這些費用,有的確實也可以理解,畢竟你用了人工或者人家就是這樣收費也無可厚非。但是業主之所以會對增項生氣,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這些需要增加的費用或者特殊需要增加費用的地方,沒有事先告知業主,而是等到裝修已經進程一半,不得不這樣裝的時候才告訴你。導致你如果不這樣裝可能會影響整體效果,或者這些地方就是沒有辦法省略的。
比如廚房上有暖氣管子就沒有辦法吊平頂,必須要做異形,這個就是沒有辦法避免的。而此時做異形就要增加費用,而不做又沒有辦法。所以就讓人心里非常的窩火。
所以,如果大家想裝修后想盡可能的避免增項,一定要在裝修前與設計師或者裝修工人充分溝通清楚。你打算怎么裝?需要做哪些工程?盡可能的把細節想清楚,問清楚。告訴問他,如果我這樣做會有哪些成本?需要增加哪些費用?哪些需要加錢?哪些不需要加錢?如果前期能夠盡可能詳細,后期可以盡可能的避免突如其來的收費!
(一)在簽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的陷阱與防范
1.防范:核對清楚承包人,且審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資格和等級。
2.在委托書方面 陷阱:不填寫委托書,或委托事項填寫不全、不清。
建設工程
防范:全面、正確、詳細填寫委托書
3.在委托人義務條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義務填寫不細、不具體、不全面,致使工程責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義務,一定要填細、填全。
4.在承包人義務條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義務籠統,不細化,出現糾紛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責任。
防范:填寫承包人的義務越細越好,每個環節和要求都要寫清楚。
5.在糾紛解決方式條款方面 陷阱:當事人各自選擇有利于己方的糾紛解決方式和地域管轄。
防范:協定公平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和地域管轄。
6.在合同簽字蓋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簽字不蓋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并按要求公證。
7.在規定違約責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盡力減少違約責任事項,或盡量減弱違約責任程度,或減少違約責任額。
8.在增補條款方面 陷阱:只寫“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項條款”而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在合同條款籠統的情況下,承包人不增補工程事項。
防范:發包人應將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種細節補齊,防止條款籠統,而使工程質量等出現問題不宜追究。
(二)在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發包人、承包人條款方面 陷阱。
防范:核對清楚承包人,且審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資格和等級。
2.在質量條款方面 陷阱:質量條款籠統,不細化,出現糾紛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責任。
防范:質量條款越細越好,每個環節和要求都要寫清楚。
3.在糾紛解決方式條款方面 陷阱:選擇有利于己方的糾紛解決方式和地域管轄。
防范:協定公平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和地域管轄。
5.在簽字蓋章方面 陷阱:只簽字不蓋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并按要求公證。
來自網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