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離婚流程和費用_2021離婚流程和費用?
特邀律師
自愿離婚的手續非常簡單。
首先,你們雙方要寫一個離婚協議,離婚協議中要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沒有的可以不寫)、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和數額”等內容進行約定并簽字認可。同時,在協議上應該聲明--此協議是你們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是自愿協議離婚的。
然后,你們帶上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就行了。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許多地方的民政部門都規定有專一的“離婚日”,不是離婚的日期,是不辦理離婚手續的。同時,離婚時還會有一個象征性的調解過程。只要你們離婚的態度堅決,馬上就可以給你們辦理離婚證書。
過日子不容易,原則上,最好不要離婚哦。
歸納起來是以下三大步驟:
第一步,帶材料初審并拿回執單。
夫妻雙方拿著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在該名當事人書面聲明遺失后按照另一本結婚證辦理,若兩本遺失則需要雙方書面聲明遺失并到檔案室調取出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好之后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夫妻雙方在拿到前述回執單后,冷靜下來,度過三十天。在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離婚了,可以這樣做:
1.主動撤回:拿著本人身份證和前述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須書面說明),到當初發回執單的婚姻登記機關親自現場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后,換來一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2.被動撤回:如果沒時間去撤回,那么自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也就是拿到回執單后的六十天內),不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三步,過了冷靜期,仍要離婚,三十天內拿材料去換離婚證。
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之后,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那么在期限屆滿后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需載明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三份、結婚證、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前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需帶身份證、戶口、兩本結婚證、紅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張。夫妻雙方、需提前簽訂好離婚協議。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辦理相關的離婚手續。辦理離婚收費為49元,其中離婚證工本費9元,存檔費等其他費用40元。
協議離婚時如果對財產進行公證,要花一些公證費用。
協議離婚最好聘請律師,這樣可以避免離婚后發生糾紛。
離婚訴訟期限如何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這個問題我來獻身說法吧。我是2018年1月16日離的婚,對于離婚當時的程序和情況目前還歷歷在目,下面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離婚所需要帶的材料和程序問題。
首先離婚需要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或者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須夫妻雙方共同到場,不能委托辦理,且雙方都不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其次要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件,夫妻雙方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及單身免冠近期照片3張。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
最后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后領取《離婚證》。
但是我還是要勸各位夫妻要彼此珍惜對方,畢竟不論是自愿離婚還是被迫離婚,領了離婚證后心里都會難過一陣子,不是對對方有多留戀,而是有一種失敗的感覺。
自愿離婚就不用閑的去法院了,實在閑的要經法院費用正常交。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是指協議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訴訟離婚。
離婚案件到法院起訴,那就是要寫好訴狀,帶上身份證、結婚證和相關證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就可以了,離婚案件如果共同財產在20萬元以下的不另外收費,只收取50到300元的案件受理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