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死亡車有全險怎么賠償_汽車上了全險出了事故該怎么分配責任?
特邀律師
謝謝不邀請。國內最大的互聯網車險開放平臺車車車險來回答你。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歡迎你來關注我。
問題問得并不明確,有很多信息沒給出來。
1.事故責任是怎么劃分的?
2.事故雙方都是車輛,還是有行人或者非機動車?
3.您的朋友的車子“買了全保,交強險,第三者”,三者險買了多少額度?車上人員責任險買了嗎?有買意外險嗎?
4.事故中是否有違法行為,比如酒駕?
全險全責,交強險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是賠償對方的,在保額內夠賠償的話,自己就不用賠償,不夠的話就要自己賠償。
交強險和三者險賠償順序: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車輛發生事故后,單方事故的直接由保險公司按照車損險賠付;雙方事故需要交警判定責任,后由保險公司按照責任比例賠付。單方事故相對比較簡單,具體分析一下雙方事故的理賠:機動車一方有責的情況下,對方的損失數額在交強險限額內應當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賠償限額為122000元,其中醫療費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2000元,死亡傷殘賠償11萬元。如果對方有人受傷沒有傷殘或死亡,交強險范圍內醫藥費最多賠付1萬元;有傷殘或死亡的,最多賠付醫藥費加死亡傷殘費共計12萬元。對方車損方面,交強險范圍內賠付2000元,超過2000元部分按責任大小由第三者責任險按比例賠付。己方車損方面,由己方車損險按照責任比例賠付。
現行的車輛保險中對于車輛全損賠付是有明確規定的,這在你所持的商業車險條款中都有明確說明。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是否報廢是看車架及底盤、發動機、轎殼、變速及傳動系統等主要部件的損失情況和修復費用等因此來確定。同時,車輛報廢后的理賠金額一是與是否足額投保有關:如果是按照新車購置價投保的,則賠付金額就等于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再減去殘值。如果為不足額投保,賠付金額就等于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再減去殘值再乘以你投保的金額與新車購置價之間的比例。其次,賠款是與你的行駛里程沒有關系的。具體的折舊是國家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家庭自用車的折舊比例為每年新車價格的7.2%。具體你也可以查閱你手中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賠款部分的內容,也可直接到保險公司咨詢。
如果車出了事故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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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發生致三者身故的交通事故,車輛投保“全險”,車主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答:題主提出的問題沒有描述清楚,事故中是否承擔責任?責任比例多少?所謂的全險都保障了什么?額度多少?
下面就可能存在的情形分類回答:
一:關于承擔事故責任比例:
1:事故負全責或者主要責任:這種情況除承擔賠償罹難者的各種賠償金以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并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實務操作中,發生致人身故負全責的交通事故,認罪態度較好,能夠積極支付死者的賠償款,與死者家屬協商一致并取得家屬諒解出具諒解書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會適當考慮緩刑。
2:負事故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這種情況不必要考慮負刑事責任,但賠償是必須的;
3:事故中不負責任:即使機動車無責,但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責任”的規定,事故責任認定應該判車輛承擔10%的責任。
這樣,民事賠償應該在交強險項下無責賠償身故者:精神損害賠償金、身故賠償金、喪葬費、扶養人生活費、贍養人生活費……合計賠償金額超過交強險項下限額11萬元金額,按車輛方承擔責任的10%賠償。
二:關于全險:
早在2013年中央財經大學郝演蘇教授就提出:“車輛險銷售慎用全險一說”,準確的說所謂的車輛險“全險”稱謂應該是“車輛商業險”,車輛商業險投保不一定要“全”,而是主要險種(尤其是第三者責任險和別車上人員險)必須足額,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保險的保障作用,未雨綢繆,提前預防,拒重大風險于千里之外。
三:交通事故需要賠付的項目:1:精神損害賠償金;2:身故賠償金;3:喪葬費;4:近親屬交通費及住宿費、誤工費;5:撫養人生活費;6贍養人生活費;
計算公式:
1:精神損害賠償金: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經濟水平由法院裁定;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計算;
4:被撫養人及贍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計算至18周歲,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5:近親屬交通費:原則上不超過3人為處理交通事故產生的合理的交通費,超過3人的按3人計算;
6:近親屬住宿費:原則上不超過3人為處理交通事故產生的合理的住宿費,超過3人的按3人計算;
7:近親屬誤工費:原則上不超過3人為處理交通事故形成的合理的誤工費,超過3人的按3人計算;
四:題主需要承擔的賠付責任:
1:由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身故11萬元及財產損失2000元后,第三者責任險保額足額保障的,由第三者責任險承擔賠償;
2:由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后,由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付,第三者責任險不足以完全賠付的,剩余部分金額由肇事車輛駕駛人承擔;
五:實務操作中的案例:
2016年10月份發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身故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言道:“我是全險”,令處理事故的交警哭笑不得,可是肇事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保額僅僅10萬元……該事故處理肇事車輛駕駛人埋單70余萬元……
2017年8月份發生在新疆自治區某市的一起涉及到二人身故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保額僅僅30萬元,該交通事故進入司法程序后人民法院判決受害人賠償合計130余萬元,該事故處理肇事車輛駕駛人形成經濟損失90余萬元……
2017年11月17日發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一級傷殘的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存活超過27個月(至2020年2月18日仍然存活),該事故經人民法院判決賠償受害人178萬元,而肇事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保額30萬元,肇事車輛駕駛人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9年5月份我市YX鎮發生一起涉及到二人重大傷害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傷的二人重癥監護室治療超過兩個月,治療費用超過50萬元……假如三者二人身故的話,該交通事故,該事故造成的損失將在100萬元以上,而肇事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保額僅僅50萬元……
以車輛商業險優惠折扣率下浮至0.2940為例,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元與50萬元的差額保費僅僅136元,就上面那個事故而言,假如事前第三者責任險投保100萬元,僅僅多繳136元保費,既可以減少損失50萬元以上……
所以上,多次在該類型問題回答中一再強調“第三者責任險足額保障”的重要性,其實,以2018年5月份車輛商業險第三次費改后,車輛商業險優惠折扣率下浮到最低0.2940折為例,第三者責任險保額300萬元(同時附加第三者責任險法定節假日翻倍險,每年115天法定節假日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為600萬元)的保費僅僅為1276.14元,
以車輛商業險優惠折扣率下浮到0.2940折且不附加第三者責任險法定節假日翻倍附加險為例計算:
200萬元 966.45元;
150萬元 869.86元;
100萬元 758.02元;
50萬元 581.87萬元;
200萬元與50萬元之間的差額保費明細數據:
200萬元--100萬元的差額保費:96.59元;
150萬元與100萬元之間的差額保費:111.84元;
100萬元與50萬元之間的差額保費是:176.15元;
第三者責任險保額200萬元與50萬元之間的差額保費僅僅為384.58萬元!
希望以上回答對題主以及拜讀的朋友們有所幫助和警示,希望不再以“我有全險”而自詡,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而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