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_離婚需要帶什么?
特邀律師
離婚證辦理是,在民政局要走的程序主要有: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按照法律規定,政府部門在辦理公務時只能收取工本費。一般而言,民政局在離婚證辦理時只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費。
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謝邀請; 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這個問題頭幾天回答過了,今天再簡單說幾句。是雙方同意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這是兩個不同離婚性質。
如果是雙方同意離婚,倆人一定要達成協議,包括孩子,家產,雙方老人等一系列的問題達成協議,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登記證到你的所在地民政去辦理離婚手續,民政給你辦完手續后發放離婚證書。
如果是一方離婚,對方不同意,你可以申請你的所在地民政單位,民政可了解你的情況,進行司法調解,調解無效,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可以到人民法院去審訴離婚。第一步先到信訪交上離婚訴訟狀,信訪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可受理此案轉到民事訴訟庭,民事訴訟開庭審理,根據你原告訴訟的內容,再進行調查核實,還要具備夫妻分居六個月,法院最終做出判決,雙方的婚姻已達到崩潰邊緣,再維持下去,對雙方誰都沒有好處,因此判決離婚。這是在十多年前基本上就這些程序。現在的法院,法律逐步完善,改革創新。
帶男女雙方的身份證、雙方的結婚證,有離婚協議書的,也可以帶著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二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且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發放離婚證解除夫妻婚姻關系。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就只能訴訟離婚了:
1、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子女、財產問題無法協商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結婚登記不是在國內辦理的;
5、一方或雙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辦理的。
那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具體怎么辦理呢?下面帶你一一說明。
一、協議離婚辦理手續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的前提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對子女、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填寫好離婚協議并確認簽字。民政局發放離婚證后生效。
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比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宜達成一致。
下面是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準備好相關證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在我國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本人護照或者港澳臺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同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回鄉證等有效證件;
2、準備好相關資料:本人兩寸照片、離婚協議書。且在離婚協議書里必須寫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對子女、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否則該協議書是無效的;
3、雙方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共同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4、婚姻登記機關查實情況屬實后,予以發放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對于離婚意愿、子女、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的,可以通過法院調解或判決;
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
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情況,原告方只需要提供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以及一些相關證據即可;
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常住地證明,可以由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證明。
法院在開庭前會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就正式走審判程序。下面是訴訟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原告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2、法院經審理后立案;
3、開庭審理;
4、判決離婚。
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要在在判決生效半年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
對于法院判決下來的離婚判決書和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效力是一樣的。
離婚協議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一方面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就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強制執行;另一方面協議離婚常常會留有一些隱患,很可能會因為離婚協議內容履行時效或者不履行引起糾紛。
每個離婚案件都不一樣,還是得根據個人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離婚方式。
信金國律師執業近20年,辦理了無數起婚姻案件,他深深知道不幸的婚姻會給當事人帶來多大的折磨,所以他也希望能夠幫助當事人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希望能夠幫助當事人擺脫痛苦。
協議離婚以下程序和材料:
第一,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
第二,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去辦理;
第三,可以在夫妻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民政局的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離婚應向民政局離婚登記處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辦離婚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辦離婚當事人的戶口薄;
三、辦離婚當事人草擬好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四、辦離婚當事人的結婚證;
五、辦離婚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
六、民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慎重一點的話建議親自到你們本地民政局離婚登記處當面咨詢一次即可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