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公司倒閉如何賠償_工作未滿一年企業倒閉,如何補償?
特邀律師
按法律是應該賠錢的。但是一般公司走到倒閉那一步,很多人是拿不到錢的。雖然說公司一年簽一次合同,但是勞動仲裁不只看這一項,你做好在這里工作的工作證明,之前的合同就行,有條件的話拿到打卡記錄,說不定你還能拿到5個月的工資。
按《勞動合同法》和《企業破產法》規定,要補償,而且是優先補償。
1、補償順序。
首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資啊,醫療補助啊,傷殘補助啊補上。
然后把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應該劃到大家伙的個人賬戶里的那些錢補齊。
最后是員工的補償金。
2、補償標準。
破產之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水平為基準。
按年限,滿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補償,也就是得補一個月的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的工資算。
最高補十二個月的工資(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根據勞動法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在破產財產中優先獲得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
題主這個問題沒有說清楚,用人單位究竟是為啥辭退你,這其中只有分具體情況來逐一回答,無法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
因為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要分兩種情況,每種情況不同,所產生的結果也就截然不同!
那究竟有哪兩種情況呢?
一、如果是題主自己不能勝任工作崗位,或者是題主個人過錯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用人單位辭退你,是不需向員工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勞動合同法》已對用人單位合法辭退員工,給予了非常清晰的界定!
只要你屬于其中任意一種情況,用人單位都可以隨時隨地辭退你,且不必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那你究竟是不是屬于上述情況之一呢,請你仔細閱讀對照!
二、用人單位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強制解除依然有效的勞動合同,強行辭退你,則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只要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強行辭退你,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你2倍賠償金!
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的過錯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的終止,而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賠償!
舉例說明一下,如果你在單位已經上班了一年多,那么公司就該支付你,每滿一年2個月的月工資賠償金,總共就該支付你至少2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如果你是工作了一年半則,用人單位應支付你3個月的月工資;未滿半年則計半月的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注意:不能把月工資與自己某個月的具體工資搞成混為一談,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三、獲得經濟賠償的必須要證據材料的準備與收集。
①、這里需要收集好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卡(條)、平常工作文件、處理資料以及公司有關工作的具體安排分工手冊等資料。
這只是為了證明你屬于公司員工,為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來你將收集好公司隨便解除勞動合同的紙質材料(包括辭退通知單位),還可以收集相應的音頻視頻等材料(HR辭退你的錄音、視頻),增強證明公司違約材料的多樣性、公信力。
只要收集好公司違約的以上證據材料,便可以開展下一步工作了,也就是向公司提出申請支付經濟賠償金。
四、經濟賠償金的獲得途徑與方法。
(1)、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2)、調解不成或者不經調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一旦走仲裁和訴訟,將會比較耗時耗精力,自己能否消耗得起,還要提前做好一個心理的預期與安排!
最后,還要看看用人單位是否為你繳納了五險一金,如果沒有,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立即為自己補繳!
當然有些只有五險,而且大多數企業都只繳了五險,即使沒有一金,只有五險,也必須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
如果用人單位與你未簽訂勞動合同,則應支付你雙倍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還應支付你11個月工資,加上未提前通知,應再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就應該向你支付至少14個月的月工資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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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時候會用清算的公司財產優先補償員工工資的,同時,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破產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募s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ǘ┑陀诋數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ㄋ模┙獬蛘呓K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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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繳納社保不到一年,如倒閉,是否有賠償?這個問題好像沒有問到點上?因為是否有賠償,跟繳納社保時間長短并沒有直接聯系,而是跟企業是否合法解除勞動關系有直接關系。
首先,該企業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正常的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只是可能經營出了問題,如果真到了倒閉的程度,按規定企業可申請進入破產程序,在進行破產清算時,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環節,就會涉及員工安置、工資、社保結算等,因為你到公司不到一年時間,可能會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另外,雖然你在這家公司的社保繳納不到一年,但如果你的失業保險累計時長達到申請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可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失業救濟金。
當然,也不排除公司在申請破產時,資不抵債,無法承擔以上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好在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時間不長,損失還在可控范圍內。建議你不要過于糾結這些問題,盡早收拾心情重新找到適合自已的工作,這才是當務之急。
以上僅我個人建議,不喜勿憤,歡迎跟大家一起溝通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