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 夫妻共同財產_公積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特邀律師
住房公積金是否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哈哈,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住房公積金實際也是個人勞動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個人按照對等的繳費比例承擔,繳費比例從5%到12%,由各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按照職工的工資總額來繳納,個人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繳納,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比如單位每月繳費1000元,個人也需要每月繳費1000元,這樣每月就有2000元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所以住房公積金,既可以解決買房、租房的問題,同時也是一筆巨大的存款,這筆存款對于夫妻雙方來說都是一筆比較重要的收入來源。
住房公積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做具體的分析。如果在婚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該屬于個人所有,結婚后這筆費用也應當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可以由夫妻雙方來支配使用,但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結婚以后,夫妻一方單位繳納額住房公積金以后,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完全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以后夫妻雙方進行分割時,應該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比如在婚前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有沒有使用和取現的住房公積金10萬元,那么這10萬元就應該屬于婚前財產,結婚后繼續繳納了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為20萬元,那么如果離婚分割時,婚前所取得10萬元住房公積金應屬于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一方所有,另外的10萬元屬于婚內財產,應該由夫妻雙方進行分割。
在實際生活中,平時我們對夫妻的共同財產其實除了固定資產以外,當然還要包括流動資產,流動資產除了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等以外,其實還有我們所說的住房公積金、社保卡中的個人賬戶資金等,對于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的分割,界定的主要依據還是要看是否屬于婚內財產,只要是婚內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樣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是否屬于婚內財產的認定。如果屬于婚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屬于婚內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是指夫妻一方結婚至死亡或離婚前的期間。在此期間,夫妻取得的財產,除約定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只是在一個人的賬戶中。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收入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合法婚姻關系內的合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新民法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