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糾紛引發的打架_家庭糾紛打架立案標準?
特邀律師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后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如果鑒定是輕微傷,治安處罰。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薄缎谭ā返诙偃臈l【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見過最可怕的家庭暴力就是小時候我家后院的鄰居,現在想起來都頭皮發麻。
這女的用我們老家話說叫“半吊子”,打孩子、罵孩子從不分什么場合,也不分什么事,只要不合她意就打,照死里打。
有一次,她十歲的大兒子吃飯把衣服弄臟了,農村嘛,當時好多人都在樹蔭下吃飯,有個人就提醒她兒子注意一下衣服。她聽到了,把她兒子手里的碗一奪,“啪”地摔在地上,嘴里還罵道“老子讓你吃,吃個屁,吃飯干凈點你會死啊!”她兒子嚇得蹲在地上哭了起來,這一哭算是把她惹惱了,拎起她兒子的衣領就往家拽,到了院里就把門插上,找了塊磚頭大小的石頭讓她兒子跪下,石頭全是棱角,疼得那孩子哇哇大哭,而她還拿根棍子站在一邊讓孩子憋住不準哭,哭一聲就抽一下,聽著那孩子慘烈的哭聲,著實讓人心疼,但她男人沒在家,也沒人敢勸,因為一旦有人勸,那“半吊子”會打得更狠。
記憶中還有一次,具體什么原因我想不起來了,只記得她把小兒子拿繩子拴到她家院中央的那棵大棗樹上,拼命地用鞭子抽,把孩子的衣服都打爛了,二三十年了,一想起那一幕,孩子哭爹叫娘的喊聲仍在我耳邊回響。
“ 半吊子”還有一個女兒,我們同歲。但我們很少在一起玩,因為一旦她做了什么讓“半吊子”不滿意的事,“半吊子”就會拿針扎她的手和腳。為此,大人們都交待我們不要和她玩,以免又惹著“半吊子”。
把孩子往死里打,真的是我見過的最可怕的家庭暴力。后來長大離開了家,聽說那三個孩子都離家出走了,再后來聽說那“半吊子”自己上吊死了。
家庭暴力如此之狠,世間難尋,可嘆可悲!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系等家庭糾紛,這些家庭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范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沖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根據我的經驗,樓主你所說的應該有偏差。打掉兩顆牙,經法醫鑒定是有可能構成輕傷的。根據法律規定,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打架斗毆,造成輕傷的,行為人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免于刑事處罰。從你的字面來開,我覺得你的朋友給對方造成的傷害有可能構成輕傷,公安機關可以對此事進行調解,所說的一萬元應該是賠償給對方的醫藥費等項目,而不是罰款;若你的朋友拒絕這樣的調解結果,對方應該會要求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責任,那么公安機關就必須根據受害人的要求對你的朋友執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強制措施,只是案件辦理過程中對違法人的臨時羈押,不是處罰的一種。你看一下是不是這種情況。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 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 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引進 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 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 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 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 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 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我個人認為:家庭糾紛大多屬于“人民內部矛盾”。如果實施傷害的一方認罪態度較好,并能主動承認錯誤,又能得到受害人的諒解,還能確保今后積極改正,是可以酌情給予緩刑判決的。一來可以教育為主懲戒為輔,二來可以化解矛盾彌合分歧。
只要雙方發生毆打對方的行為,派出所都是可以立案處理的,但因為是家庭成員之間因糾紛發生的打架,派出所主要以化解矛盾、消除糾紛來調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