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好_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方法?
特邀律師
1、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價值全部一次轉入產品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損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 采用這種方法攤銷低值易耗品價值時,其最高單價和適用品種必須嚴格控制,否則會影響各期產品成本負擔,以及影響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領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預計使用期限計算的每月平均攤銷額,將其價值分月攤入產品成本的方法。攤銷期一般不應超過一年。這種方法適用于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或一次領用數量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亦稱五成攤銷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先攤銷其價值的50%(五成),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50%(扣除殘值)的方法。 采用這種方法,低值易耗品報廢以前在賬面上一直保留其價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著一部分資金,有利于對實物的使用進行管理,防止出現大量的賬外物資。
企業是不可以隨便選擇攤銷法的。
一次攤銷法主要適用于一次領用數量不多、價值較低、使用期限較短或容易破損的低值易耗品攤銷;
五五攤銷法主要適用于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或一次領用數量較大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根據稅局規定,顯而易見,你公司2萬元的低值易耗品必須選擇五五攤銷法。
采用一次攤銷法,在領用時應將其全部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科目;報廢時,將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
采用分期攤銷法,在領用時,應借記“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科目。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計算月平均攤銷額,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應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報廢時,將其殘料價值作為當月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還應在月末結轉當月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材料成本差異。
企業會計制度變為小企業會計準則,原來低值易耗品使用一次攤銷法,能換成五五攤銷法嗎?
可以,這種情況屬于會計估計變更,需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但只能在變更準則或年初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