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跟誰對方付撫養費嗎_夫妻離婚后,雙方所生的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特邀律師
“婚姻非同兒戲,離婚必須慎重”。離婚的前提是夫妻雙方確實感情徹底破裂,無法挽救了。
關于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如果是協議離婚,到當地民政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撫養費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如果是訴訟離婚,就是由一方起訴到法院,由法庭判決離婚,誰撫養孩子,一般會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法律是會支持的。
父母離婚無論孩子誰撫養,都改變不了法定的撫養義務和責任,也改變不了親子關系。如題主的提問所說,女方撫養孩子,男方是一定要按照離婚協議或法庭判決,來負責孩子撫養費的。如果男方拒絕或者是不按時按標準支付撫養費,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孩子的撫養費標準一般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按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付給對方撫養費。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撫育費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夫妻離婚孩子戸口跟誰就需要撫養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論雙方離婚和孩子的父子母子關系永遠都存在。也就是說原夫妻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直至成年。
其實,每個人都應該學會將心比心。作為父母生育了孩子,雙方應該齊心合力把孩子養大,孩子成人以后有了自己的家庭,需要用同樣的方式接續下去,目的就是為了自己老了以后有個精神支柱。
如果你只會把孩子生出來,或拋棄給一方負責撫養,自己老了以后還要讓孩子養老送終,總感覺心理不太踏實。就算孩子本人沒有意見,愿意給你養老送終,你會怎么面對孩子呢?雖然法律并沒有規定父母對孩子的撫養與孩子對父母贍養需要對等,但是從人情、道德義務來說,對等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就像你栽種一棵果樹一樣,小樹苗栽入土地里,不去澆水、施肥、剪枝等養護,果樹不會順利長大,更不會結出果實。遇到了干旱天氣,沒人澆水,可能早已枯死。如果有人接續過來把這棵果樹護理長大,并結出了果子,你好意思摘下果子免費吃掉嗎?
所以,人的思想和情感不能分家,有生出孩子的想法也要付出情感呵護孩子長大,不然哪有那么多天上掉餡餅呢!法律不會規定父母與孩子權利義務對等,但總覺得符合自然規律為好,違背了自然法則,遲早也會受到規律的懲罰。
建議題主用心思考一下失去父愛或母愛的孩子,心理落差能否給予撫平,幾十年的陌生感能否因為親情及血緣而改變。每個人都會遇到奇跡,也有不同的選擇,所以法律不可能強制父母撫養義務必須與孩子贍養義務對等!因為人的認知會改變,情感也可以慢慢培養,只不過需要時間來說話。
離婚以后,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符合法律規定。但是不能說父母一共支付了五萬元撫養費,以后孩子贍養父母時,也只能給父母五萬元贍養費,法律不可能有這種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應該用感情來衡量更符合人性吧!因為情感賦予的能量是無價的,也是不對等的!
謝悟空邀請:
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這種責任和義務,不會因為婚姻關系改變,而發生變化。更不能說離婚了,就沒有了這種責任和義務。
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夫妻雙方共同撫養自己的孩子。孩子能夠在親生父母的關懷下成長,無疑是幸福快樂的,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好好的經營維護婚姻的穩定,造成夫妻兩個人的感情破裂。他們忘記了結婚時的誓言,不能白頭到老,相伴終生。
不管是什么原因,夫妻兩個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都是最大的。父母離婚,孩子就會被迫的做出選擇,是跟父親一起生活,還是跟母親一起生活。
這種選擇是無奈的,孩子是沒有辦法不做出選擇的。孩子不管做出什么選擇都是痛苦,也是最無奈的選擇。小小的年紀,就要承受缺爹少媽的痛苦。
依據現有的相關法律規定,父母離婚,不會改變父母對孩子撫養的責任和義務。改變的只是撫養的方式,由婚內的共同撫養,改為一方撫養。
夫妻離婚后,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是要支付撫養費的。這是做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是責任和義務,就要認真的履行這種責任和義務。
冉兄認為,父母離婚家庭破裂,已經對孩子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做父母的應該把傷害降到最小。不管孩子歸哪一方撫養。另一方,都要支付撫養費。
不但是,要支付撫養費,還盡可能的去探望自己的孩子。讓孩子感受到,父母離婚了,父母還是愛他的。這樣就會降低,對孩子的傷害。
誰說沒有標準?這要根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的!有相關的法律文書,如果不知道怎么給可以找當地的民政部門了解一下!
如果呢你條件有限,你就按照法律規定的給就好了!如果條件可以,能多給一點就給一點吧!你們大人的事和孩子無關!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
謝謝邀請;按照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關愛孩子,撫養孩子,這是每個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才有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伴我長大,我陪伴你終老的說道。
不知道提問題的樓主是不懂法,還是裝迷糊,竟然會提出;離婚后,孩子歸男方,女方要不要出付撫養費的這個問題,不說中華民族養兒女育女的傳統習俗,單從法理上來說,你就逃不脫必須履行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都有共同擔負起扶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這個責任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義務。也就是說,婚姻雖然不存在了,但是孩子是屬于離婚雙方共同共有的。不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無論是協議還是走司法的渠道,依法都不能解除婚姻。
有一首歌唱的是,世上只有媽媽好,因為,女人有博大的胸懷和母愛,是她給孩子帶來了生命,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孩子,對孩子的奉獻是無私的。所以,足以彰顯出母親的偉大和和慈祥。
現在來回答具體要給孩子多少撫養費的問題,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同,各地區實際生活消費水平差異太大,法律沒有制定具體的撫養金額,是根據當地的消費實際水準來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撫養費的給付,其中包括了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費用。
如果是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以月總收入的20%,不會超過25%給付。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就按年收入的20%,最多不會超過25%來進行給付。
如果是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是以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人均在上一年度實際生活消費的總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月起,孩子實際的年月歲乘以年滿18周歲年月的總和,就是一次性給副孩子的撫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