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合同無效案例_擅自買賣小產權房,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特邀律師
答:買賣及抵押均無效。
對于小產權房:
1、在法律層面上,因小產權房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劃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而持否定的態度。
2、在國家政策層面上,持禁止、遏制態度的。
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嚴重違反土地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沖擊了耕地保護紅線,擾亂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了群眾利益,影響了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建設、銷售和購買“小產權房”均不受法律保護。
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協議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3、在司法層面上,法院一般會確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為無效。
山東省高院的司法文件(魯高法〔2011〕297號)規定:對于因買賣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開發的“小產權房”而引發的糾紛案件,要嚴格貫徹國家的公共政策和誠信交易秩序,依法確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并通過出賣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等方式避免當事人之間利益關系失衡。
海南省高院2011年司法文件規定,城鎮居民就農村集體土地上修建的“小產權房”與他人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大小分擔。
相關小產權房合同無效的案例: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天津恒拓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與王桂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 ;(2018)津01民終3159號
黑龍江省雞東縣人民法院;于桂榮訴雞東縣雞東灌區管理處雞林鄉分站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2017)黑0321民初2201號
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劉剛柱與靈寶市鯤鵬房地產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2017)豫12民終2150號
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閃麗梅與焦作市解放區上白作街道獅澗村民委員會等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上訴案;(2017)豫08民終3619號
您好!
小產權分為幾種類型的
1、村民集資房,有的發綠本
2、個人宅基地合法報建,有的有綠本,有的有地皮單,有的補完稅,可以辦理紅本!
3、沒有經過合法報建,私自加建或經過報建沒有按照國家報建手續加建或者搶建的
這幾種目前市場上比較多的是第一種和第三種,這兩種購買起來風險系數太高,因為小產權房是不允許在市場上交易的,所謂的合同,一般為律師見證,大業主與小業主制定的合同,不具備法律效益,第一種還好點,被拆的可能性較小,第三種隨時可能會被拆,如果是第二種有合法報建手續的,買賣起來相對好一些,盡量購買有紅本的那種,要過戶,有綠本的那種不能過戶,面臨拆遷的時候,老業主有的會反悔!到時候會存在爭議或者法律糾紛!建議能買商品房就買商品房!小產權買賣看自己運氣,遇到好的大業主,也能自住或者賺錢,遇到缺心眼的大業主,基本就很麻煩!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這種現象非常普遍,國家法律從來沒有承認小產權房的合法地位,即不會對小產權房進行登記。因此,購買小產權房就成為存在多重風險的行為,隨著房價的節節攀升,單靠一紙合同很難加以約束,一旦賣房人感覺賣便宜了,就會以合同無效來起訴,并返還錢款。最終,損失的還是購房人。
先拿回32萬,再住進去!耍潑!誰更潑誰就贏了!就是不騰房!等他起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