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賭博數額巨大的判刑嗎_參與網絡賭博數額巨大要判多久?
特邀律師
罪刑法定原則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我國刑法中的賭博罪只處罰組織者和以賭博為業的,所以說,參加賭博的,無論是公共場合,也不論賭資多大,不管是一個億還是十個億都構不成犯罪。但是,參加賭博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只要賭資較大的,都要被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收繳賭資、賭具,沒收違法所得。
賭博不但是違法行為,而且還容易上贏,因為賭博家破人亡的更是比比皆是,所以我在這里奉勸朋友們,遠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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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賭博是犯法的,如果不以賭博為業,不構成賭博罪,不會被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純參與賭博一般不構成犯罪,只會受到治安處罰。按照我國《治安處罰法》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按照我國的法律要是情況符合確實是可以不用還的。
下面具體來看一則案列:
2015年時,浙江東陽的老趙去澳門賭博,他輸光了錢還在澳門找了個老鄉借款50萬港幣繼續賭。后來這筆錢也都輸光了,老趙回到東陽后,債主將他告上法庭追債,最終的結果竟是老趙不用還錢。
這位老趙是經朋友介紹后去澳門某娛樂城進行消費娛樂。老趙開始從小賭幾把到后來大把加注,賭癮慢慢增加,越來越大,之后老趙便開始經常去澳門賭場進行消費娛樂。
6月,老趙又在澳門某娛樂城里參加了賭局,但是帶的資金卻不足,之后便聯系了定居澳門的老鄉金女士。金女士把自己有娛樂城的貴賓卡,而且就是老趙消費的娛樂城,可以透支額度。便愿意借款給老趙50萬元港幣的娛樂籌碼額度。
金女士拿出一份娛樂城的借款憑證,上面寫明了借款事實并承諾在15日內歸還,否則按年利率48%計算利息。之后老趙將50萬港幣花光,但是錢是金女士替老趙向娛樂城歸還的。
后因金女士是長期居住在澳門,便將該50萬元港幣債權,以4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了內地的朋友胡女士。
之后胡女士將老趙訴至金華某法院,要求歸還借款。
庭審中,老趙抗辯說:“我在澳門娛樂城買籌碼是用于賭博,賭債不應得到支持。”
胡女士卻認為,不能因為在娛樂城取得籌碼額度就認為是用于賭博,且原債權人金女士是澳門居民,即便是賭博,在澳門也是合法的,應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合法債權可以進行轉讓。
法院審理認為,老趙和金女士均明知該筆借款是用于賭博。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但賭債作為一種非法債權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
該借貸行為明顯違法,不能因債權轉讓而改變借款性質,所以胡女士受讓的該筆債權不受內地法律保護。最終法院一審裁定駁回了胡女士的訴訟請求。
胡女士對該判決結果不服,就繼續上訴,判決結果維持一審判決。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實際中的該還錢嗎?
大家看到這里也就明白了。違法的行為國家是不予支持的,而賭博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而老趙和金女士都是知道該筆錢款是用于賭博。這樣的行為是不屬于合法的民間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最終結果就是不用賠償了。
但是這個例子是老趙是大陸按照大陸法律來判決的,要是在澳門就不一定了。
說起澳門,第一個想到的標簽就是“賭城”。澳門被稱為世界四大賭城之一,博彩業被特區政府定為澳門經濟的龍頭產業。
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史可以追溯到1847年。我們也知道澳門是一個港口城市,商貿航運才是其支柱產業。但是因為澳門港水淺,隨著蒸汽輪船的普及,澳門港越來越不能滿足大航海時代的需求。
而1840年鴉片戰爭之后,清政府開放五口通商,對外貿易的重心北移,澳門遭受巨大沖擊,城市經濟一落千丈。
在1847年,澳葡政府決定將“番攤”、“闈姓”、“白鴿票”等賭博方式合法化,以緩解財政壓力。在此后近170年的時光里,賭業一直是澳門的主業。
而博彩業大部分在澳門是合法的,要是發生在澳門,你輸了100萬報警很可能是沒用的,只要是在合法的場所,就受法律保護。
而我國的法律是明確賭博是違法的。相關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
中國刑法賭博罪的相關規定: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要是實際情況符合法律保護,錢是不用還,但是很有可能會去吃“窩窩頭”,知道賭博是違法的還去賭博就是明知故犯,就是違法行為,必定受到相應的判決。
而既然是自己去賭博的,自己欠的債,要是別人逼你了就另說,要是自己自愿去的,首先法律上你是犯法的,其次你自愿去賭錢還想不還,在江湖道義上能站的住腳嗎?
而做人的基本道德還有嗎?這種想法是不對的,應該采取正確的方式處理。更要遠離賭博。切勿沉迷,等你體會了危害就來不及了。切記遠離賭博,應傳遞正能量。
賭博的危害性和心理,墮落的過程
- 賭博心理:
貪欲與冒險,投機與僥幸,娛樂和消遣,尋求刺激,公關心理。
- 賭博心理是一種不良心理:
本能欲求,親賭觀念,好奇心與好勝心,模仿與從眾心理,貪欲與不勞而獲思想,人格缺陷。
- 墮落的過程:
圍觀-上手-翻本-悔恨-瘋狂,想著不勞而獲、參雜僥幸、不甘心心理。
- 賭博的危害:
一、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影響企業形象。
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破壞家庭幸福。
四、影響朋友、同事之間的友情。
結語:
通過上述所看,賭博的危害有多大,輕者錢財損失,重者家毀人亡,妻離子散。賭博的危害極大,必須剎住賭博歪風。而我國法律不是不允許賭博,賭博是違法行為,我們應該做法律的守護者,而不是“挑釁者”。
遇見問題應該應該及時的尋求警方的幫助,只要沒有違法,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清白,要是違反法律,最終只會天網恢恢。我們應該遵守國家法律,遠離賭博,傳播正能量。
大家對賭博怎么看?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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