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要簽合同嗎_非全日制研究生值得上嗎?
特邀律師
您好,我來幫您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么叫全日制工,什么叫非全日制工。
一、全日制工,就是我們所說的5天8小時工作制,如果按照這個來的,就可以算作全日制工。
二、非全日制工,在一家單位工作每天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4小時,就可以算作非全日制工。
其次,我們要了解這兩者在勞動合同法里有什么特別規定?
一、全日制工,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要依法繳納社保、公積金等等,公司在辭退員工時候還要面臨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等事項。
二、非全日制工,可以不用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訂立口頭協議也可以,不必繳納社保公積金,公司讓員工走時也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
最后,綜上所述,你如果每天在公司工作5小時,超過了上限4小時,那么肯定屬于全日制工了,這樣公司必須要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等。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勞動合同法》第68、69、70、71、72條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說白了非全日制用工就相當于小時工,沒有什么保障的,建議你還是簽訂全日制用工合同,這樣是有保障的,還有就是實習期和試用期是有本質區別的,實習一般是為了完成學校的課程,算學分的,而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非全日制用工,企業需辦理工傷保險。
由于2017年是改革后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到2020年才有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學畢業,在這三年的時間里,政策究竟會怎么變化,沒有一個人能非常確定的告訴你。每一個確定是否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同學,都得自己經過深思熟慮,最后才能確定下來。因此深刻分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優缺點,才能幫你判斷出是否去讀。
對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來說,由于新政策的出現,考試的難度相對于已經工作了的來說變大了,分數變高了,但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考不上全日制的還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的,能夠更加靈活,使大家都有書讀,尤其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具體的優點在于:
(1)分數線低,考試難度相對較小,適合于對自己的成績信心不夠的同學,可用其作為保底。
(2)對于二本或三本的學生來說,可以更加勇敢的去報考自己想報的985學校,大不了轉為非全日制
(3)根據學校的不同,非全日制的上課時間可能在晚上或者周末,對有工作的人比較合適
(4)和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畢業具有雙證和派遣證
(4)非全日制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可以在學信網上查詢,教育部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統一標準,證書有更高的含金量
雖然有不少的優點,但是還是有一定的缺點,尤其是在學費方面:
(1)大部分學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都沒有獎學金、助學金的補償,并且一般不提供宿舍,所以對應屆畢業生來說,每年需要多花幾萬塊錢,家庭條件不好的,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同學需要考慮一下。
(2)以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比較容易畢業,現在幾乎和全日制的相同,還需要修夠學分,發相應的小論文等,畢業難度加大
(3)非全日制現在還是一個新政策下的產物,社會和考生還不一定完全接受。在找工作和考公務員時,還不知道是不是有必須是“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
但總體來說,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以前更為規范,也更加受到教育部的認可,更加適合學歷不高或在工作的人,考上一個985學校的研究生。
總體來說還是有利的,其實只要你混的好,都是校友。
現在很多企業為了逃避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往往絞盡腦汁的想辦法,一般采取的打法律擦邊球的方式有:
1、企業先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公司再把勞動者派遣到企業工作的方式。通過這種方式,企業不需承擔繳納社保的義務,而勞務派遣公司也很難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企業將部分工作外包給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該人力資源公司與勞動者簽訂非全日制的勞務合同,再由這些勞動者干企業外包出去的活。通過這種方式,企業不需承擔繳納社保的義務,而該人力資源公司也一般僅繳納工傷保險或雇主責任險,也是不繳納養老、醫療等社保的。
至于你提的問題,應該也是企業為了逃避繳納社保義務,而想出的辦法。至于,你是否能接受,根據你自己的情況由你選擇。不過你如果同意且簽字了,肯定不能保障你的權益,建議你慎重考慮把。
是的,非全日制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則符合勞動關系的所有特征,雙方之間建立的是的勞動關系,應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靈活多樣,以小時計酬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時計酬。除了以小時計酬的形式以外,常見的計酬方式還有以日、周為單位來計酬或按件計酬。因為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從事非全日制勞動,所以本條所規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每周工作累計時間,都是針對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勞動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勞動者實際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勞動時間和每周累計的全部勞動時間。
可以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約定口頭協議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沒轍,遇見這種情況,要么默認要么換工作,改變不可單位,如果組織員工集體和公司談判,你會被領導記住你帶頭鬧事,單獨談判希望不大,找勞動局解決,你也會被記住的,所以你還是另謀高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