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失信影響孩子當兵嗎_父母老賴影響孩子當兵嗎?
特邀律師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如果經人民法院判決承擔了擔保責任,雖然擔保人無力償還,對子女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有可能將擔保人作為失信被執人名單,限制其消費。則子女不能就讀私立學校、貴族學校等。再就是擔保人不能將自己的財產無償或低價轉讓給子女。
影響。
通常說的老賴,是指因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以及因其他原因,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人。
父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后,其子女報名參軍,一般政審難以通過。
有的,作為擔保人是有義務替貸款人償還債務的,如果借款人聯系不上貸款人,或者貸款人已無力償還為理由,借款人都可以找擔保人償還的。除非自己家人,否則不要給任何人做擔保。
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一般不會影響到孩子當兵。雖然失信被執行人成立了入伍服役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將其失信情況作為入伍服役和現役、預備役軍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但是這最多是影響到失信被執行人當兵,不會影響到其兒女當兵
古人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那是一輩子的承諾,用平身很長時間來還清債務。目前的社會所有債務大都建立在利益層面上,放債人一看形勢不對便立即上門催收,催收不成便去法院起訴,隨后被納入黑名單緊接變成"老賴"!所有放債的包括銀行都是錦上添花,沒有雪中送碳的!法院倒也是糊涂果斷,有錢沒錢皆是"老賴"沒有青紅皂白鑒定!隨著創業投資多失敗少成功的客觀規律,社會上會產生更多的創業失敗者(老賴)!萬物皆有它的界限,正所謂物極必反!當前疫情不但威脅我們的生命更挑戰著各行各業!隨疫倒閉的各行各業也是慘不忍睹!緊接著會是一種什么樣的結果………值得期待!
典型案例:
江浙有一孫某,2015年8月,因生意需要向王某借款5萬元,借條載明,還款期限為一年。一年后,王某向孫某索要欠款及利息。孫某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
王某無法,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生效后,孫某依舊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法院執行人多次催討未果,便將孫某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王某后續以各種方式討要余款,孫某均不予理會。2017年,當地公務員招考,孫某的兒子參加了考試,后又通過了筆試。
王某聽說后,想抱著僥幸心理討要當年前的余款,就找到了孫某的兒子,說他爸爸多年欠錢不還已成成了老賴,他公務員考試會受影響,要他爸爸盡快還錢。
孫某兒子將信將疑,后來在網上查詢搜索下載了一個信用查詢軟件——“六度信用”,在輸入孫某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查詢后,十年前的借款糾紛案件赫然出現在眼前。他把查詢結果那個孫某看,敦促其趕快還錢。
2017年8月,孫某主動將欠款連同利息交到法院,表達立即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義務意愿。
小編分析:父母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呢?
小編整理發現,諸如“老賴”考公務員政審受限主動現身還錢、兩千多元債務“賴掉”公務員政審等等,由于當事人“失信”導致公務員招錄政審受阻的新聞屢屢出現。
列入“失信”名單為何會造成公務員考試受阻?小編查閱去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意見確實提到,“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肯定會被限制考公務員的。不過,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一般是不會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的。”
根據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公務員錄用過程中,“考試”之后的環節是“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這里的“考察”就是公務員錄用中的政審環節。
聯合懲戒“老賴”都有哪些招?
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
●設立金融類公司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保險公司。
●發行債券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公開發行公司債[0.03%]券。
●合格投資者額度限制。將失信狀況作為審慎性參考依據。
●股權激勵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境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協助中止其股權激勵計劃。
●股票發行或掛牌轉讓限制。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作為股票發行審核的參考。
●設立社會組織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發起設立社會組織。
●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
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
●獲取政府補貼限制。
●獲得政策支持限制。在審批投資、進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請時,否為失信被執行人作為其享受該政策的審慎性參考。
任職資格限制
●擔任國企高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擔任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擔任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擔任金融機構高管限制。
●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或備案為社會組織負責人。
●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入黨或黨員的特別限制。將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情況,作為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以及黨員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
●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不作為組織推薦的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
●入伍服役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將其失信情況作為入伍服役和現役、預備役軍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
準入資格限制
●海關認證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成為海關認證企業;在失信被執行人辦理通關業務時,實施嚴密監管。
●從事藥品、食品等行業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礦山生產和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行業。
●房地產、建筑企業資質限制。將房地產、建筑企業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情況,記入房地產和建筑市場信用檔案。
榮譽和授信限制
●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類獎項限制。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榮譽限制。
●授信限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融資授信時對擬授信對象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要從嚴審核。
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
●乘坐火車、飛機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乘坐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飛機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住宿賓館飯店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住宿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國家一級以上酒店及其他高消費住宿場所;限制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高消費旅游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出境旅游;對失信被執行人在獲得旅游等級評定的度假區內或旅游企業內消費實行限額控制。
●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購買具有現金價值保險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支付高額保費購買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產品。
●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限制。
(以上措施為摘錄)
做擔保人跟孩子參軍是兩碼事不會影響孩子參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