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房子過戶給女方離婚怎么判_婚前把房子過戶給女朋友,離婚后房子還要得回來嗎?
特邀律師
根據你說的詳細情況,房子肯定要不回來。如果你小叔子特別困難,無非維持生活,也許對方會給一部分錢補償。
1.首先來看,你小叔子把房子過戶給那個女的,其實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
因為對方提出“房子過戶才能結婚”,這就是一種附條件的合同,只有條件成就了,才能達到合同的目的——結婚。你小叔子去做了,所以后來實現了結婚。
但是,你小叔子無償把房子過戶給對方,就是一種贈與行為,房子產權已經轉移給女方了。
2.房子過戶后再結婚,只有女方一個人名字,房子算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離婚,也歸女方個人所有。
3.你小叔子把房子過戶給女方,為了結婚的目的,其實也是一種習俗的彩禮。
4.女方已經兌現附條件時的承諾,和你小叔子結婚。另外,還一起生活近一年,況且還生了孩子,現在要離婚,按關于離婚時彩禮問題處理的相關司法解釋,屬于不用返還彩禮的情形。
但是,上述司法解釋還規定了如果彩禮贈與人十分困難,不返還彩禮無法維持生活的,應當返還彩禮。其次還有,雙方結婚時間短,加之房子這個彩禮價值十分巨大。
因此,對以上各種原因全面衡量,綜合判別,覺得彩禮應當部分返還。
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權。在這個案例中,房子要不回來同時,可以適當返還一些錢。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后過戶給女方,經過公正,離婚歸誰?我個人認為在經過公正處公正后,離婚后此房必須給女方。原因,公正處也是一道法律程 序。法院受理此案也歸女方。
婚后受贈的財產,如特別約定是只贈與一人的,屬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與另一方無關。該房子是婚后男方贈與女方的,且注明只贈與女方一人,理所當然屬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無權分割。此時男方醒悟是不是有點太遲了?
婚前男方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女方,從物權法的角度分析,該房屋屬于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屬于女方。 司法實踐中,法院會調查男方為何將房產證轉移女方名下,法院會根據雙方離婚的原因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長短來綜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