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最高處罰標準_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特邀律師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醉駕不管有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都會受到相關的處罰,并且還有一定的罰金。在法律上也規定了醉駕之后不能進行一些相關的從業或者其他方面的規定。醉駕后果如下:
1、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屬于故意犯罪;
2、不得擔任律師、公證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已擔任將被吊證或者開除公職;
3、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已經錄用將被開除公職;
4、入黨將受影響,已是黨員將被開除黨籍;
5、不得入伍;
6、不得擔任新聞記者;
7、影響就業,已經就業將面臨失業;
8、承擔刑事責任,失去人身自由;
9、面臨經濟懲罰;
10、面臨定期禁駕,甚至終身禁駕;
11、不能擔任國有企業、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12、辦理移民、出國簽證、留學等事宜時,也會遭遇麻煩,一些國家對于有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往往會被外國使領館拒簽。
在2018年司機駕駛構成醉駕必須承受的后果不僅可能會吊銷駕照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而且有醉駕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政審會記錄不合格。
醉酒駕駛,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緩刑只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以下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1)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尚未構成交通肇事罪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3)醉酒駕駛營運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單位員工接送車、中(重)型貨車等機動車的;(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駕駛工程運輸車的;(5)造成他人輕傷且負有主要責任的;(6)無駕駛汽車資格醉酒駕駛汽車的;(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汽車而駕駛的;(8)在被查處時逃跑,或者抗拒檢查,或者讓人頂替的;(9)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10)曾因酒后、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
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種從重情節的被告人,不適用緩刑。對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的,適用緩刑。
酒駕處罰標準
(一)酒后駕駛:
1、 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017年喝酒開車處罰標準
●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對于酒后駕車的處罰規定,雖然有,但是過輕,這也是造成目前酒后駕車,并且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7年醉駕處罰標準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醉駕要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開車上路的,那么就能夠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