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大學學費誰出_離婚后孩子大學學費誰出?
特邀律師
都到了這個時候了,孩子也長大了,不給孩子學費那你就自己解決吧!
你如果沒有錢,也解決不了的話,孩子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的!
前夫不給孩子學費,是前夫的失算,也是欠考慮的,前夫也可能就因為這件事把父子關系喪失的,孩子大了,在學費這件事情上可能就會痛恨這個父親的,甚至說,通過撫養費維持的父子關系從此也就沒了!
對于孩子來說,生活在單親家庭,他已經體會到單身的母親撫養他的辛苦與困難,在他已經大了的時候,在他上了大學的時候,他自己就可以通過助學貸款來自己解決學費的問題了,也就不該再給媽媽出難題,自己也就該挺起胸膛做人了!
即然孩子已經大了,孩子已經要上大學了,他們的父子關系還是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吧,你也不要參與,也不要給孩子增加不必要的壓力,孩子也可以與他的父親單獨的見見面,就孩子的上學的問題,孩子將來的生活問題,孩子將來人生的問題與他父親交流溝通一下,我相信也會有好的效果的,甚至孩子也會得到父親的幫助的!
【社會現象,家庭問題,獨家觀點,解惑釋疑。請您關注從善如劉的頭條問答!】
謝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條,二十一條規定=
一,父母有責任撫養孩子至18周歲。
二,對孩子18周歲后仍在上學以及非主觀原因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應負責其費用。原則上是每人各半。
三,在現實生活中,因為經濟狀況不一,經濟條件相對好的,應多支付點費用。
四,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最大。在孩子應該支付的費用上,一定不要推脫責任,而是積極,主動地為孩子提供所需,使孩子在精神上生活上得到溫暖和幫助。
以上有法律的規定,也有我個人的觀點,不知我的回答你是否滿意,僅供參考。
父母離婚后就要看孩子,是跟著母親,還是跟著父親?跟著誰誰就要出錢了,如果父親或者母親一方沒有錢,那另一方就要給孩子出的學費。
畢竟孩子考上大學是好事,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更讓父母臉上貼了金,父母高興都來不及,又怎么不出學費嗎?作為父母,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學有所成?即便是沒錢也要借錢讓孩子上學。
又有幾個父母因為離婚而不管孩子的?這種父母可能有,但是我覺得很少,離了婚的父母可就不好說了,畢竟有了新家庭,為了孩子的學習會影響家庭的矛盾,但是如果是有主見的有責任心的父親或者母親,無論家庭矛盾多么的深,多么的大,他也會幫孩子完成學業,這是作為人父人母必須要盡的責任。
今天你幫孩子一把,以后等你老了,需要幫助的時候,孩子們毫不猶豫的會挺身而出,因為孩子見證了你在最艱難的時候幫助了他,不管是出于責任還是義務,但是你的行動已經讓孩子好感動,告訴孩子自己的責任,要必須要自己完成。
律師解答:離婚情況下,孩子的撫養問題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成長,這個大的原則上的。所以是否兩個小孩都判給女方撫養要看男方的態度、兩個小孩的態度以及雙方撫養子女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長。
如果兩個小孩都判給女方撫養,那男方自然要承擔撫養費。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母只有撫養到十八歲的義務,十八歲之后上大學,沒有強制的撫養義務,但是法與情相結合,可以酌情支持一部分,上大學的費用不是強制的。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由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但尚未獨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仍應承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你咨詢的問題中,若孩子上大學,一時又無法養活自己,只要另一方還有負擔能力,就應該繼續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讓孩子完成學業。 如果對方確實沒有給付能力的話,則沒有法定的義務,可不負擔子女大學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離婚后孩子上大學,孩子是跟著父親,還是跟著母親?孩子判給誰?誰可能要拿的錢拿的多?甚至學費都應該由他來交,另一方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多給點,如果情況不允許,也可以少給一點,但是孩子考上大學是好事,無論是父母是否離婚?作為父母都很高興,也會助孩子一臂之力的,敬一敬自己做人父人母的責任和義務。
至于給多給少也要看這個人愿意給多少,如果心情好,或者有錢不缺錢就可以多給一些,甚至全部學費他都愿意掏,如果他的經濟條件不允許,或許他會給少一些,盡盡父母應盡的責任,多少是父母的一片心?只要能幫助孩子念完大學,孩子的以后你們就不用操心了,孩子也會感激不盡的。
畢竟孩子是自己的肉,也是自己曾經為之付出,哪怕生命都愿意的孩子和親人,又怎么會輕而易舉?不管,不聞,不問,不理,做父母的很難做得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