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和總投資比例_注冊資本與對外投資有比例之說嗎?
特邀律師
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區別:1、含義不同注冊資本,按照《企業法》規定對于不同的企業有最低注冊資本金的要求,表示了企業應該承擔的最大責任。投資總額,讓一個企業成功運轉起來所要投入的所有資金總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開辦費用、初期墊支流動資金等等。2、組成不同一般作為注冊資本的資金投入是作為投資總額資金來源的一個部分,即自有資金,投資總額資金的來源還可以是企業初期貸款所獲得的資金。一般情況下投資總額大于注冊資本,二者可以相等。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聯系:1、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含)以下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2、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的,其注冊資本不低于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3、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的,其注冊資本不低于投資總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美元;擴展資料對外開放之初,所謂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質還是項目公司意義上的企業,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了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而在有效期限內存在的企業。國家在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就批準了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并向登記機構登記。
當然可以,但不得大于企業資產總額 (注冊資本在賬面應保持原值,除非辦理了增減注冊資本。
但企業的資金主要來自經營后的利潤,借入款項等,并不會等于注冊資本,而對外投資用的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金及其他資產,所以和注冊資本并無太大關系)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 (外商投資企業) 總投資 300萬美元以下的(含300萬美元) 注冊資本占總投資的比例 70%以上 總投資 3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 注冊資本占總投資的比例 50%以上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總投資 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 注冊資本占總投資的比例 40%以上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總投資 30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占總投資的比例 33.3%以上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200萬美元
這個問題不是那么簡單回答的。一,作為剛剛成立的公司,理論上股東的股份份額是其出資額占全部注冊資本的比例。二,作為已經成立,業務發展很好,新進股東有可能需要溢價認購股份,他出的100萬有可能被當做60萬計入注冊資本,占20%的份額,其余40萬作為資本公積由全體股東共享。三,股東出的100萬元也有可能得到40%的股份,其它股東愿意讓出自己的份額。一般企業的股份出資,份額由股東自己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和公司章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