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稅率計算器_13%是什么稅率?
特邀律師
3月2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并公布一系列深化增值稅改革的配套舉措。明確了從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等等。
稅率調整,引發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稅率適用問題。特別是涉及稅率調整起始日前后,即4月1日前后發生的業務,發票按照什么稅率開,比如:1、已發生納稅義務,但未在4月1日前開具發票的原有業務。2、4月1日前已經開展并將會持續到4月1日以后繼續開展的業務。
對于這個問題,稅務局已明確規定,要根據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來確定適用稅率,也就是說納稅義務發生在4月1日之前但未及時開具發票的,扔按照原來的稅率(16%和10%)來開票和納稅,納稅義務發生在4月1日之后的,按照新稅率開票納稅。
所以,4月1日以后,稅務局開票系統和納稅申報系統將會新稅率和舊稅率并行,企業根據上面所說的適用稅率原則進行開票和納稅申報。
基本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7%。 (二).低稅率。納稅人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13%。這一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現在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統一稅率未%
開100000專票稅率13%需要交納增值稅金額:100000/1.13*0.13=11503.42元。
票面金額100000為價稅合計金額,現計算成不含稅金額,再用不含稅金額乘以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增值稅金額。
稅額=價稅合計÷(1+稅率)×稅率=100÷(1+13%)×13%=11.50
稅額=價稅合計÷(1+稅率)×稅率=100÷(1+13%)×13%=11.50
含稅價格中的稅金是在企業為產品或勞務定價時,事先根據國家稅法規定計算確定并將其嵌入價格之中的。當產品或勞務銷售取得銷售收入后,國家一般以含稅價格為計稅基礎,含稅價格乘以稅率即為應納稅金。若作為計稅基礎的價格應該含稅而實際并未含稅時,應按一定方法組成含稅價格。如果一種商品或勞務是以含稅價格對外銷售或提供,則取得該商品或勞務銷售收入的企業或個人在實現銷售的同時,包含在銷售價格中的稅金就一同實現了,該稅金就應及時交給稅務機關。
謝謝邀請!
關于這個問題回答如下:
1.小規模納稅人不能到稅務機關代開13%適用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代開3%或5%簡易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3.目前共有住宿業、建筑、鑒證咨詢等14個細分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的規定選擇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不能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開具5%的不動產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只能到稅務機關代開。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
自2019年4月1日起,進口貨物原適用16%增值稅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增值稅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