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資除以30還是26_問:領月薪時每天的工資是除以30天還是26天?
特邀律師
法律法規的算法是這樣,用基本工資除以21.75除以8等于一小時的工資,用小時工資乘以白天上班的小時數等于應出勤工資,周一到周五,八小時之外算加班應該用小時工資乘以1.5倍乘以加班小時數,周末上班要乘以二倍。
舉例子,一個月白天正班上了100小時,周一到周五八小時后加班了20個小時,周末(周六日)上了40小時,基本工資是1720元,那工資計算如下:
應出勤工資:1720/21.75/8*100=988.05
周一到周五要去加班費:1720/21.75/8*1.5*20=296.55
周末加班費:1720/21.75/8*2*40=790.80
應發工資為:988.05+296.55+790.8=2,075.4
你可以根據這個公式計算你的工資。
ps.公式里的21.75是國家規定的一個基數。
希望對你有幫助。
國家勞動法規定底薪的全額天數是21.75天,但有的公司是按月份計算的會是22天。加班底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1.5是平時加班的每小時的工資周六周日乘以2國假乘以3不要讓黑心老板騙啦啊,一定要問底薪是多少,而不是基本薪資啊。。有時加班工資是按底薪算的哦。。。。希望對你有幫助。。。
工資的計算方式,每個公司的計算方法大致相同,就是以當地最低基本工資數(當地政府劃定的最低工資)為基本參考數,除以21.75天,得出每天工資數,再除以8小時,得出每小時工資數。平時加班數乘以1.5,節假日加班乘以2,國假加班乘以3。你可以根據這種方式來計算你當月的工資數。
一般國家規定是按照20.83天。(365-52個雙休日104天-法定假11天除以12個月=20.8333)每月工資額除以這個天數就是日工資。
目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如果按照《勞動法》執行,那么你的日工資應該是你的月工資除以21.75天所得即是你的日工資。但是一般企業都會有自己的薪酬制度,有的是按實際上班天數核算,有的是按當月天數核算,這個要根據你們公司的薪資核算方法的不同各有差異。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舉例說明:小明每月固定薪資4000元,正常休息4天,當月共30天,排除其它考勤異常的情況,那么小明的日工資為:1、按勞動法核算:4000/21.75=183.9元;2、按實際上班天數核算:4000/(30-4)=153.85元;3、按當月天數核算:4000/30=133.33元;擴展資料: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底薪3500一個月,一個月休息四天,那就是要上26天班拿3500塊錢,那就是3500÷26等于你每天的工資。
至于你說上個月就休息了了一天,那本來該休四天,還有三天沒休在上班就是加班,所以你的工資應該是3500塊加上那三天上班的錢才是這個月的總工資。
不管你是什么工都好,都是按法定的21.75天,如果你現在上班的是26天,那么有幾天是按加班的算,當然,你們應該沒有算那幾天是加班的,你要是沒出滿勤那么就用工資除以21.75天再乘以出勤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