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違規交房怎么辦_開發商不交房,怎么辦?
特邀律師
如果開發商違規交房,沒有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話,可以向房管局投訴,向開發商索賠。 具體說的話,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應提供“三書一證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尤其重要。何謂兩書? 兩書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加以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律師提醒:《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都是由開發商自己擬定的,然后到房產局備案。 一般來說,兩書只是告訴你如何使用房屋、應該注意什么、保修時間等,并不代表開發商承諾了責任。由于大部分兩書都不寫明違約責任,業主一旦與開發商有相關糾紛,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會以合同為主,兩書僅作參考使用。因此,業主在簽訂合同時,應把與質量相關的問題明確寫入購房合同,以免上當受騙。 何謂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驗收備案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建設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驗收備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 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 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5項,其主要內容為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勘察、設計、施工、工程驗收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 2、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認可文件; 3、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表; 4、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5、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6、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住宅質量保證書; 9、住宅使用說明書; 10、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備注。 【提示】:《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樓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不要裝修、不要收房。
這個是一個逾期交房的案件
首先,目前法律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條件有六個。
第一,【竣工驗收】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并且已經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279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放可以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消防驗收】建筑物需要依法通過消防驗收
主要的法律依據是《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
第三,【配套完成】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已經基本建成,并且已經滿足使用要求
主要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建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四,【竣工結算】發包與承包方已經完成工程竣工結算
主要法律依據是《建筑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五,【物業查驗】開發商已經與選聘的前期物業公司完成了物業共用部分的承接檢驗工作
主要法律依據是《物業承接查驗辦法》
第六,【維修基金】首期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已經住宅專項維修基金賬戶
主要法律依據是《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故此,你的樓盤一定是沒有達成上述幾個條件,開發商才沒有辦法給你們交房,如果是缺少第一到第四個條件,那么我們的房屋其實有爛尾的風險,估計房屋沒有完成相關驗收、沒有完善配套設施、大概率可能是臨水臨電。
其次,在開發商出示“兩書一表”的時候,我們才能夠收房。
兩書:《住宅質量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 一表:《竣工驗收備案表》
再次,為什么開發商說我們可以裝修?
因為如果我們進入房屋進行裝修、開發商一定要給我們“交鑰匙”,這在法律上實際上是“占有房屋”的行為,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第11條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對房屋的交付使用。實際上相當于我們收房了。
最后,我們業主在明知道房屋不具備交房條件,仍然“收房”(“裝修”),我們再要求開發商以不具備交付條件為由,要求違約金賠償,是不會被法院支持的。
打12315肯定有用,但是這種情況建議去住建部門更合理
所有消費者維權,都可以打12315這個沒問題。但是如果直接區主管部門或者市長熱線,效率會更高。
1、維權應該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大前提下,不可盲目聚眾或者搞破壞活動。
2、注意收集相關證據資料
3、成立業主維權組織,建立公約、選出代表,進行有效對話。
4、提出訴求,通過主管部門協商,追求最好結果。
開發商違約交房:
1、延期交房,通常在購房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此種情形的違約金計算方式。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通常有兩種,按日計算利息損失,或者直接固定違約金的數額。
2、在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由于施工進度延緩和資金鏈壓力等諸多問題可能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對于開發商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合同的相關規定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索賠違約金。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5、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