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不到位的責任_什么是股東出資不到位?
特邀律師
認繳制下注冊資金不到位,股東應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出資不足是相對足額出資而言的,性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公司法對出資不足股東的法律責任有明文規定:
(1)出資不足股東要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不按約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不足股東要對公司承擔補繳出資額的責任。該責任有兩種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發現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
您好,股東若沒有按章程約定的義務繳納出資額,應該承擔三種責任:
一是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內部責任:一是向公司補足出資;
二是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三是該股東的股東權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行使表決權等。在股東拒絕履行出資義務時,公司得以自身的名義向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二)外部責任出資不足的股東,對于公司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實出資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二是行政責任,因其出資不足面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行政處罰。三是刑事責任,可能因其出資不足,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意思就是公司股東未按期繳付作為出資的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所有權是虛假出資的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司法》第28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199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 以上15% 以下的罰款。擴展資料:股東以非貨幣資產,因該非貨幣資產與公司章程所作定價有顯著差別,該股東就應以貨幣出資彌補該差額,至于該股東對該差額的產生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因此,如果出現了非貨幣資產出資不實的情形,即使該股東在公司成立后轉讓了其股份,他的補繳差額責任也不能免除;即使該補繳差額的責任由轉讓方(原股東)與受讓方(新股東)在股權轉讓合同中約定由受讓方承擔,該約定也不影響公司向原股東追究責任。其他股東的連帶補繳差額責任屬于資本充實責任,所謂資本充實責任,是指為貫徹資本充實原則,由公司設立者共同承擔的相互擔保出資義務履行的民事責任。
泉眼無聲惜細流,樹陰照水愛晴柔,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
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
除非你們三個人有特殊的約定,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按照法律的一般規定來說,各出資人都享有股東的權利。
公司注冊由實繳制,變更為認繳制度有幾個年頭了,現在哪怕是公司破產清算的時候,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沒有到位,也是可以的。
辦過公司的話,你可以看一看營業執照上現在只有注冊資本認繳金額,沒有實繳金額。
每次實際收到投資款的時候,不再需要去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所以與別人合伙成立公司,想要做點事情的話,一定要在合伙協議當中,關于投資款的金額、出資時間做出詳細的約定。套用網上下載的一般模板,容易出現扯皮的問題。
公司股東未按期繳付作為出資的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所有權是虛假出資的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司法》第28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199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