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乙肝結婚并且傳染犯法嗎_結婚一個月發現妻子有乙肝還隱瞞婚檢結果,我現在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當然不涉及違法犯罪。
僅僅是人品道德上的問題。但如果你有傳染性疾病,最好及時向對方說明。你想隱瞞也就是隱瞞一時,不可能隱瞞一世。
告訴對方怕對方嫌棄你?
這種想法是很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都有的顧慮。這種顧慮也會讓你內心承受壓力的煎熬。
但還是建議告訴對方!畢竟傳染性疾病弄不好就會危害對方的身體健康。如果說為了結婚不顧對方身體健康,那么你未免太過殘忍。
實則你若真實告訴對方你的疾病,對方也不一定就放棄你。很多朋友咨詢過這類問題,很多也都是在坦誠后雙方依然在一起。
就拿乙肝來說,如實告訴對方,然后讓對方查一查自身有沒有抗體,如果有抗體就沒問題。如果抗體不夠或者根本沒抗體,去接種疫苗就行。
但如果你隱瞞對方,你們之間共同吃飯還好,如果有親你行為,很可能傳染給對方。如果對方也因此而患上了這個疾病,你承受的就是源源不斷的抱怨埋怨。
疾病,在結婚前最好是如實告知。法律法規雖然沒有限制你告知對方,但并不代表你可以這樣做。畢竟,這還是關乎人品和道德的問題。
我老婆也是,而且是大三陽,已經吃藥幾年了,現在為了控制,一直沒停,也是在結婚前告訴我的。
我認為愛,這點事情不是事情,結婚以后還會遇到很多困難,如果你這點也不能接受,建議你分了吧!
個人建議!!!
補充一下,如果是女性,男性無所謂,如果可以,停藥后才懷孕,不然很容易造成嬰兒先天問題,我崽崽就有先天發育問題。
但是我沒有說過她,一直安慰她,因為她比我更難過,加上生寶寶真的不容易,這時候更需要安慰、理解,而不是無謂的指責。
如果長期吃藥的,記得根據醫生的要求換藥,防止一直使用藥性強藥,而產生藥抗性,這個出現,可能是致命的,后無藥可治啊
這個病是原來巳有,還是結婚后才有,也要看你倆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妻子的病原來就有,卻不告訴你,就是你妻子的不對,有欺騙成份。如果是結婚后才患病的,你就別責難妻子了。應該配合治療。如果你們感情深厚,自然就不會計較,而是一起去面對。你倆的婚姻一切可以商量解決。聽弦外之音,推測應該你倆感情不深,離婚算了吧!對雙方都好。男方帶著怨氣生活,沒意思。女方分開后精神壓力會少些,有利用治病。
如果一個男的是乙肝攜帶者,和女朋友交往的時候沒有告訴女方,后來因為其它原因分手了,在女方有問到這個問題而男方否認的情況下,屬于欺騙。而如果沒有問,這個要說是欺騙,就說不過去了。
曾經有位男性乙肝病毒感染者,27歲,在一個事業單位上班。找了個女朋友,順利談戀愛,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婚檢查出有乙肝,女方有點猶豫,隨后在告訴我家長,部分家人也表示反對。
女孩的媽媽比較相信醫生,帶著女兒找到龍大夫。我讓他女兒查了一下乙肝兩對半,結果顯示她女兒乙肝表面抗體陽性,其它都是陰性的。
我對女孩媽媽說,男性雖然有乙肝,但您的女兒是有抗體的,這個抗體是專門針對乙方病毒的,能清除可能進入您女兒體內的乙肝病毒。所以,她和男朋友結婚,不會導致自己被傳染乙肝。
乙肝也不是遺傳病,主要通過性生活、血液和母嬰傳播,不會通過遺傳給孩子的。小孩子出生后注射乙肝疫苗,絕大多數能夠獲得抗體,也就具備了對乙肝病毒的免疫力,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
我還說,您女兒跟她男朋友感情一直是比較好。她男朋友單位也不錯,性格也好,是一個不錯的小伙子,如果因為這個分手,這樣的話可能錯過一個好女婿。
當然,對于乙肝病毒感染者的家屬來說,可能會承受一些心理壓力,在生活中可能也需要多擔待一些。但是,這也是漫漫人生路所必須要經歷的事情。
兩個人感情基礎好,這是最重要的!世界上健康的人那么多,完全非常健康的,也有可能人品靠不住。而有些小瑕疵的人,可能才是最疼愛人的那個人。
女孩媽媽聽后,非常同意我的觀點。小伙子和姑娘兩個人最終喜結良緣,又生了孩子,孩子健康,沒有得乙肝。一家人其樂融融。小伙子在姑娘的照顧下,定期復查,從來沒有出現過問題。
我們再說說欺騙。欺騙,是指為了達到某個目而隱瞞對方必須要知道的事實。比如,對方明確說不找乙肝病毒攜帶者,或者對方問有沒有乙肝的時候,知道自己有卻說沒有,這就屬于說謊,也可以叫做欺騙。
如果大家都心照不宣,對方從來沒有談過這個問題,出于隱私個人隱私的保護,并沒有義務必要向對方坦白。我們把這個問題推廣到其他疾病,倘若一方有心臟病、高血壓、皮膚病以及一些婦科病,也沒有告訴另一方,那算不算欺騙呢?
- 這個問題,每個人都值得思索一下!
人們之所以關注乙肝,可能主要是因為這是個傳染性疾病,潛意識里認為,既然是傳染性疾病,就有可能傳染給自己,讓自己也得這個病。但是,雙方都是成年人,即使有通過性傳染的一些疾病,采取保護措施是雙方的責任。當然,有乙肝攜帶者的一方,責任會更大一些。
事實上,交往乙肝攜帶者,在某些情況下對另一方是不會構成威脅的。比如,在有抗體的情況下,是完全不影響的,或者說在性行為的時候,嚴格使用安全措施,也不會傳染給對方的。至于,平時吃飯、握手、接吻等這樣的行為,人們認為會傳染,這個是以訛傳訛,沒有依據的。
總之,有乙肝病毒感染,本身屬于個人的健康問題,從個人整個生命歷程來看,是值得同情,應該包容的事情。如果將這件事上升了到了欺騙或者道德層面上,這個是說不過去的。疾病是無辜的,人吃五谷雜糧,哪能不有個頭疼腦熱,難道得一個胃潰瘍或者結腸炎就很光榮嗎?
希望大家能客觀的看待疾病與婚姻的關系問題,對于堅決有這樣擔心,并拒絕接納某些傳染病的人,可以在自己擇偶條件里面明確提出,采取排除法和“準入”制。但是,這樣的話,婚姻和愛情就可能已經失去了原來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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