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婚假的相關規定_休婚假的相關規定?
特邀律師
很高興為大家分享答案。我們國家明確婚假是不可以分開休的。但是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我覺得可以和單位的領導進行溝通、探討,畢竟各個單位的管理應該是人性化的嘛。替員工著想,也是單位領導和老總應該或者說愿意做的。我作為一名教師,結婚時就是利用雙休日進行的,周一馬上就正常上班了。
我國婚假的相關規定是這樣: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含節假日)。
2、符合晚婚年齡規定的(女23周歲,男25周歲),能夠獲得15天婚假(包含法定的3天)。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路程假。
4、如果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話,不再另行給假。
5、再婚的也可以享受婚假三天,沒有晚婚假。
現在國家已經取消了晚婚晚育延長婚假的福利待遇。由于各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不同,也進行了相關的調整,有的省已經取消了晚婚假,所以各省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一、晚婚假期是多少天?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二、婚假的具體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此假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三、晚婚婚假對于社會的影響
根據法律上女性23周歲、男性25周歲的晚婚年齡,已經與人們一般觀念中的晚婚年齡不符?!半S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在人們的觀念里,23歲已經不算是晚婚的年齡,很多女性都會在25歲以后結婚。
在分析女性晚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時,人口計生委認為,相當多的育齡人群在婚育觀念上發生了較大轉變,早婚、早育、早得子的陳舊觀念已基本被晚婚、晚育和計劃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觀念所替代;而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結婚時不小的經濟費用以及擇偶面的擴大和擇偶時間的延長都影響了女性的初婚年齡。
晚婚使女性獲得了更多的學習時間,并且在工作事業上得到更好發展,能使個人家庭物質基礎更加充實,也使女性真正趨于成熟,使家庭基礎更牢固。而伴隨晚婚而來的晚育能延長人口生育周期,對中國人口計劃生育國策的執行和進一步穩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有利的。
晚婚假期的天數我國各個城市會有一些差別,國家規定的天數為10-30天之內,這已經包括了原本享有的三天婚假。自2016年開始,我國已經取消了晚婚婚假,也就是說,不再有晚婚婚假這個假期,結婚的婚假一律為三天的時間。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榧偈莿趧诱呓Y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支持,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根據[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再婚的勞動者,只要他們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其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并無不同。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法》的規定,婚假應包括周末在內的。婚假雖然也是國家統一規定的,但并不屬于《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的: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補假的, 所以婚假天數,包括周末的。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擴展資料不管是國家層面的行政法規還是地方性政府規章,在規定婚假天數時,都以“天”為單位,而非以“工作日”為單位,并且沒有像《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的“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這就從側面反映出,婚假天數是按自然日計算,而非按照實際工作日計算。我們知道,婚假都是基于員工的申請來休的,所以員工完全可以在結婚后,根據公司的制度規定,合理安排休假時間,這樣就可以避免婚假與法定節假日重合的情形。所以在實踐中,一般這樣操作:婚假應當連續休,婚假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兩個假應當連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間碰到法定節假日的,婚假應當包含雙休日與法定節假日,不應予以順延。
國家在這方面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可休婚假社會上普遍的主動權在企業手中。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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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婚假規定是什么?目前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我發近發布的視頻有對婚假、產假和男性陪產假天數做出詳細解釋。歡迎點擊頭像關注了解更多哦。
國家規定法定婚假3天,是帶薪的,但是不能分開請,只能一次連續請假,請婚假需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有些公司自己還有規定,拿到結婚證三個月之內有效,三個月之后就不能請婚假,當自己放棄,當然這個沒有法律支持,僅僅是公司自己內定的規章制度。
以前婚假最長的達到了13天,目前還有一些省份和城市保留比較長的婚假,比如:
上?;榧?0天
比較安逸的重慶,婚假5天,而且晚婚假10工作日
還有一些比較長的:
甘肅:晚婚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為什么會有晚婚假?因為以前很多地方重男輕女,而且希望自己的子孫后代,能盡早結婚生子,所以出現了很多12歲、14歲、16歲等等就結婚生子的。
但是這種早婚早育出現畸形兒和遺傳病的幾率太大,所以國家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為女20周歲,男22周歲,并且鼓勵晚婚晚育,所以才有了這個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