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效力范圍包括_刑法的效力范圍?
特邀律師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對網絡犯罪(計算機犯罪)相關條款,網絡犯罪的刑法適用范圍主要分為兩類。
一是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絡的犯罪(刑法第285條、286條之規定,以下稱“網絡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絡作為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對象,如黑客入侵、傳播木馬病毒等;
二是利用計算機及網絡實施的其他犯罪(刑法第287條之規定,以下稱“涉網犯罪”),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絡作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如網絡詐騙、網絡傳銷、網絡賭博等。
效力范圍:凡在我國領域內犯法,不管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均適用。除非在當地或者國外已經受過處罰。刑法對其效力范圍作了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第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1.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適用范圍也不同。
1、長期徒刑的適用對象。長期徒刑一般適用于罪行比較嚴重,情節惡劣、人身危險性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圍較廣,適用面也較寬。在刑法分則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在刑法分則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壞選舉罪等。
2.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剝奪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罰幅度變化較大,從較輕犯罪到較重犯罪都可以適用。所以,在我國刑罰體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刑罰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監禁于一定場所的刑罰。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刑法的空間效力,就是指刑法對地和對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決刑事管轄權的范圍問題。 原則: (1)屬地原則。即以地域為標準,凡是在本國領域內犯罪,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本法;反之,在本國領域外犯罪的,都不適用本法。 (2)屬人原則。即以人的國籍為標準,凡是本國人犯罪,不論是在本國領域內還是在本國領域外,都適用本法。 (3)保護原則。即以保護本國利益為標準,凡侵害本國國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論犯罪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也不論犯罪地在本國領域內還是本國領域外,都適用本法。 (4)普遍原則。即以保護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為標準,凡發生國際條約所規定的侵害國際社會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論犯罪人士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也不論犯罪地在本國領域內還是在本國領域外,都是用本國刑法。 刑法的時間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對于其生效以前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是否適用的問題。 四個原則: (1)從舊原則。即按照行為時的舊法處理,新法沒有溯及力。 (2)從新原則。即按照新法處理,新法有溯及力。 (3)從新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則要按照新法處理。 (4)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沒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犯罪或者出行較輕的 ,則要按照新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