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對抗訴答復不服_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不服怎么辦?
特邀律師
對于二審生效判決不服的可以在6個月內申請再審,有新證據的不受6個月限制,再審駁回后才可以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法院再審是向檢察院申請抗訴的前置程序。
對于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決定不起訴的,被害人如果認為對被不起訴人的行為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從收到人民檢察院送達的不起訴決定書的那天算起7天以內向送達不起訴決定書的人民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人民檢察院對這個案件提起公訴。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接到被害人的申訴請求后,應當對這一案件及時進行復查,根據復查的情況作出起訴或者維持不起訴的決定,并將這一決定告訴被害人。被害人對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經過復查后仍然維持原來人民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還是不服,認為司法機關應當追究被不起訴人的刑事責任的,如果該案件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案件,而且被害人又據有對犯罪嫌疑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證據,被害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被害人不服?幾個意思?不服可以上法院告檢察院和公安局。
刑訴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绻麢z察機關拒絕抗訴的,被害人可以去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記得要帶著拒絕抗訴的檢察院給出的不抗訴書面答復~在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中,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被害人有以下兩種權利:
一、檢察院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應當將不起訴決定送達被害人,并向被害人告知其享有申訴權,被害人可以在收到不起訴決定后七日內向作出決定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請求提起公訴,而受理申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復查后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復查后檢察機關仍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被害人在收到不起訴決定后,可以不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人民法院將被害人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檢察院需要將相關案件材料移送受案的人民法院。(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第一百七十六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題目描述不清楚,問題可能是:受害人不服公安機關撤回已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受害人怎么辦?
公安機關撤回已移送審查起訴案件,一般是以下幾種可能:1、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后,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提出無罪辯護意見,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律師意見正確,建議公安機關撤回審查起訴。比如一名輟學少年涉嫌盜竊罪被捕,公安機關偵查后移送審查起訴。按戶籍記載出生日期,該少年犯罪時年齡已滿16周歲以上,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少年親屬委托律師代理辯護,律師調查發現少年實際出生年齡與戶籍記載不符,其父母為孩子提前入學而謊報出生日期,實際年齡剛滿十五周歲,檢察機關調查核實后確認少年不足十六周歲,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公安機關撤回案件;二是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后,發現犯罪嫌疑人新的犯罪事實和罪行,需要補充起訴。比如犯罪嫌疑人騎摩托車搶奪被抓,公安機關以搶奪罪移送起訴,移送起訴后公安發現該犯罪嫌疑人涉嫌搶劫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可以撤回案件。三是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后發現新的證據,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主動撤回案件。
如果公安機關因為上述情形撤回案件的,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辦案公安機關的上級公安機關信訪,上級公安機關發現下級公安機關作出的決定或者辦理的案件有錯誤的,有權予以撤銷或者變更,也可以指令下級公安機關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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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應當立案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