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將屬于賭博嗎_打麻將算不算賭博?
特邀律師
沒大的資金往來,不算賭博,幾塊錢而已,圖的就是個高興。
賭博也不會專門找自己家人啊,就是純屬娛樂一下。
這個純粹是謠言,至少目前沒有見到正式的文件和相關規定,而且我還特地上網查了一下,這個謠言早在2014年就有過了。這次謠言的興起估計跟國家要嚴厲打擊農村賭博有關吧。
下面我先說第一個問題,不管是麻將館也好棋牌室也罷,都屬于娛樂場所,若想開店,你必須通過工商管理部門的審批,有經營許可證才行。而且現在這樣的娛樂場所的許可證還是比較難辦理的,工商方面對此也有比較嚴格的規定。即使通過了審批,也會規定諸如經營時間不得超過幾點之類的特殊規定。
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當然,若是麻將館負責人在里面抽取頭漁利,那就違法了,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量刑入罪了。
至于第二個問題,也是有標準和依據才能定罪的,根據《刑法》第303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你只有構成賭博罪,才會被處罰,若你只是打牌娛樂消遣,是不會構成違法犯罪的,至于賭資多少就會構成違法,這個標準各個地方不同,你可以查一下你當地的標準。
希望能幫到你。打字不易,歡迎點贊轉發評論交流。
春節大家都喜歡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打麻將娛樂一下,一年親朋好友都難得聚到一起,所以吃吃喝喝后,打麻將既是打法閑余的娛樂,也是親朋好友聚在一起邊打麻將邊敘說家常的時光。
春節打麻將如何界定是娛樂還是賭博呢?很多人喜歡說用金額來確定,打得大的就是賭博,其實不盡然如此,這也是一個錯誤的誤區,自己陪父母打麻將希望暗地里“孝敬”一下父母,希望多輸一點...所以,隨著生活水平容易增長的今天,無法跟上經濟發展速度以金額去界定賭博這一說法了。單純的以玩牌大小,輸贏金額去界定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這也不適用現再界定賭博的取向標準。
公安執法抓賭有兩個很重要的界定標準,就是:一、存在抽頭盈利的賺錢行為,二、聚眾性的界定標準。下面逐一說明:
一、以提供打麻將娛樂活動來抽頭(水)盈利的行為,最明顯的就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棋牌室,因為棋牌室老板抽頭(水)行為,這樣有抽頭(水)盈利的商業行為,就可以界定棋牌室老板以提供棋牌娛樂招賭的引導行為,棋牌室也有多張提供賭博工具的棋牌,棋牌室老板也會幫忙引導大家湊桌行為等等,正是這樣的湊桌成功以后,棋牌室老板就可以抽頭(水)盈利。還有一個重要的賭博界定標準就是聚眾,到棋牌室的人大部分都是非親非故的娛樂,都是單純的想贏錢的抹牌賭博行為。所以,現在棋牌室被抓賭,是很正常的違法賭博行為,參賭人員被抓后處于治安拘留處罰以及罰金都是很正常的處罰。
二、聚眾性的界定,聚眾就是地域性的很多彼此非親非故,也不是以親朋好友坐在一起娛樂為目的的娛樂行為。聚眾,聚的就是這些非親非故的大眾,可能認識也可能不認識,大家聚到一起就是為了賭博而來。會有人說,老家的紅白喜事都會有多桌麻將,算是賭博行為嗎?因為這是以中國傳統民俗,以某一件事讓親朋好友聚到一起,或者隔壁鄰居都參入其中,算聚眾賭博嗎?這個一般不會,因為這樣的聚眾存在客觀原因,有紅白喜事而聚,聚在一起也就是短暫的一天到幾天的時間,且提供這些娛樂也是當事人不存在以盈利抽頭(水)為目的,這樣的聚集也就幾天時間。所以一般執法部門不管紅白喜事的這幾天,尊重民俗。但不能在紅白喜事的時間過了,還聚眾繼續長期大陣勢地玩下去,這就可能算聚眾賭博了,即使是當事人不一定有收取費用或者抽頭(水)的行為,但這也是客觀提供賭博工具和賭博場地的聚眾賭博行為。
春節大假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打打麻將絮叨一下家常,不用擔心被人舉報聚眾賭博行為,因為春節家里面打麻將基本上是親朋好友,非抽頭(水)盈利的商業盈利行為。家里人親朋好友打個1-2桌麻將都是很正常的行為,就是動靜小點,別噪音擾民,擾鄰行為的話,隔壁鄰居還是會報警處理,警察也會來管的喲。再就是別去什么村鎮上的野場子賭博,這些就是明顯非法聚眾賭博,抓到都會被做出治安距離和罰金的處罰。要是存在經營這些或者是參入、幫助、提供給野賭場場地工具,都有可能是涉及到犯罪行為。
所以,大家在外面辛辛苦苦工作一年,過春節難得一聚親朋好友聚在一起好吃好喝,喝點茶敘敘家常,家長里短多聯絡友情鄉情。盡量不要參入那些摸牌賭博的事,自己在外面辛辛苦苦攢一年的血汗錢,舍不得吃舍不得喝,到頭來一去這些場子里面,被人家的套路給套進去,血汗錢沒了。切記,沒有誰能通過賭博發家致富的,除非就是唯一可能靠當莊家,但大家知道做莊必然會被抓。想想自己平日在外攢點血汗錢不易,莫參入這些烏七八糟的賭博,沒有誰能撈到好的。
老鬼看盤20190127日于深圳
感謝邀請!
目前國家已經出臺政策,全力打壓賭博行為,尤其是農村,其實麻將、撲克、篩子它們本身就是人們娛樂的玩具,它們本身是沒有錯的,所以各大型超市包括網店都是有銷售的。
但是有些人就會利用這種娛樂來進行賭博,所以不管是玩什么,要看你是怎么玩的?牽扯到錢嗎?或是物質的東西?那么就定性為賭博了,別相信什么100元之內不算賭博,大于多少錢就算賭博等等的說辭,這種說法只是被公安機關抓到了對參賭人員處罰的等級來算的。
比如打個牌,打個麻將,輸了請吃飯,或者臉上沾點小紙條啊,這些當然就算娛樂了,就算你去派出所門口玩,他也不會說你賭博。
往往是談到錢,那就算賭博了,1塊錢都算,為什么那么多1元云購相繼被叫停,這就是賭博的厲害,我有個朋友剛開始玩1元云購,中了幾次100元話費就上癮了,最會虧了好幾萬。比如100塊的話費需要100人次參加,你買了99人次,就感覺這幾率肯定是我啦。開獎了,哦,抱歉,結果是那買了一個人次的人中了。
你有什么辦法呢?這能不叫賭博嗎?所以春節將至,大家可以適當的娛樂一下,千萬不要玩錢哦!
歡迎留言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