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案會有通知嗎_法院立案會怎么通知原告?
特邀律師
記住,法院立案不會以短信、電話通知你的,必須是書面傳票。如果有電話也是法院通知你去拿傳票,那是法院偷懶不想跑去找你送達,但是一般也是郵寄送達。絕對不會電話辦案或者網絡辦案。如果是短信不用理會。
答:法院強制執行的立案標準是:
一,申請人有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這里的法律文書指的的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以及由法院來執行的公正文書等。
二,申請人在立案的時候要提交這些法律文書的原件和復印件,還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等。
三,法院審核以上資料后,認為符合條件的就按照法律的規定立案,并給申請人出據立案通知書。
四,立案以后,法院按照業務要求將案件分配給執行員開始執行,一般實踐中,會在有執行結果后通知申請人,但是,法院的執行期是六個月,也就是六個月以內案件應該有個執行結果。
五,民事案件的執行被執行人必須有財產可供執行,否則,在執行期到后,法院就會退出執行程序,盡管,法院會對被執行人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是,這些措施都不一定可以完全執行回來你的錢,一定要理解法院是司法機關,不是保險公司,打官司贏了,但是錢不一定能拿回來!
法院立案后應當向原告下達立案通知書,向被告下達應訴通知書。
1、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安局立案后,應當給報案人《立案通知書》等書面的立案通知。所以你主動咨詢是否立案是正確的。
2、“立案”是一個重要的刑事程序環節,對于公安的執法考評和辦案數據統計有很大的影響,所以現實中這是個比較復雜的具體操作問題。雖然法律規定在案件受理后,公安機關應當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到1個月),但如果民警告訴你"沒有查到你的記錄",就是婉轉的告訴你沒立案的意思,至于是否“受理”了,就無從知道了,因為有的地方給受理案件通知書,有的地方不給。
3、另外,刑訴法86條規定,如果不立案,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報案人“不立案理由”。
4、如果他們不立案你想較真的話,可以到他的上級公安機關或南京公安機關控申部門反映,也可以到南京的檢察機關反映,刑訴法87條規定,檢察機關有權監督公安機關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