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后房產證過戶手續_人死了房產證怎樣過戶?
特邀律師


市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答復:房產證是否需要過戶問題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自主決定,但是既然房產證戶主已經去世,若該房屋日后涉及出租、買賣、拆遷等問題,最好辦理過戶手續。 按正常程序,當夫妻中房產所有者一方去世后,該房屋如果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繼承人應當按照遺囑或者法定繼承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中將明確指出去世戶主的原房屋繼承人,繼承人可攜帶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到市房產交易中心辦事大廳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1,房產證丟了可以補。2,不可以補他孫子的名字。戶主過世,可以去有關部門出具相關證件補房產證。若想房子是他孫子的名字,可以辦理繼承過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房地產法的規定,若房屋所有權人不在了,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需要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繼承公證,之后再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 所有法定繼承人必須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確認無誤后對所有法定繼承人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并委托評估公司評估。
2、 評估公司受理后對該房產現場診查,核實材料出具評估報告(繼承人繳納評估費0.5%左右,可以協商)。公證部門工作人員依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工作人員的調查、筆錄等依法出具公證房產繼承書,確認該房產繼承等屬實;其他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由其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稱為“A”吧)繼承。
3、A按規定繳納2%公證費后,領取公證書;然后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申請繼承變更、取得產權證;
子女依法辦理父母遺產繼承手續,遺產繼承人持有效繼承手續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一、正常情況下,雖然房屋產權登記父親名下,仍然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沒有約定的,各擁有一半產權。
1.如果母親在父親之前去世,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丈夫、子女、父母。父親去世后,屬于父親的全部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父親再婚的,還有他的再婚妻子。
2.如果父親在母親之前去世,屬于父親的全部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妻子、子女、父母。母親去世后,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母親再婚的,還有再婚配偶。
二、房屋產權登記父親名下,屬于父親個人所有財產,母親沒有房屋所有權。
1.如果母親在父親之前去世,該房屋不屬于她的遺產。父親去世后,房屋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父親再婚的,還有他的再婚妻子。
2.如果父親在母親之前去世,房屋份額將作為他的遺產,父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父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妻子、子女、父母。母親去世后,屬于母親所有的房屋份額將作為她的遺產,母親生前立有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母親生前未立有遺囑的,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父母,如果母親再婚的,還有再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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