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險三年可以領多久_失業保險可以一直領嗎?
特邀律師
你這種情況最多為12個月。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所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失業保險金標準一般都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 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一、上班三年可以領幾個月失業金
9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的。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可以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上班三年可以領幾個月失業金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一人一輩子只能領取24個月失業金是個誤區,工作十年最高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金,超過60天沒去申領,這次就不可以領取了,但是你再次就業不管工作多久,再次失業后仍然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金。一個月就可以滴(呵呵)。再說你工作滿十年后失業啦,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金、第15個月找到新的工作,還有9個月沒領取,沒問題下次失業可以把上一回沒領取的給你補上(最多還是24個月),最后說在你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保險中心是給你繳納你的醫療保險這一塊的,注意??只有醫療保險不管養老保險,那我養老保險怎么辦?養老保險可以不交,你錢只夠多的還是建議把養老保險給銜接上!
針對你的提問,可以領取9個月。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同時,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