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取保檢察院不起訴_醉駕檢察院不起訴還要拘留嗎?
特邀律師
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是不可能不起訴判刑,只是判決結果不同。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公安機關移交到檢察院的案件,如果檢察院經審查發現該案雖然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可以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用法律專業術語來說這叫做“微罪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那么,檢察院做出微罪不起訴的決定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經被法律定性為“犯罪分子”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都不能被確定為有罪,也就是說只有法院經過審判才能給一個人定罪,其他任何機關包括檢察院都不能給人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檢察院對你做出微罪不起訴決定,不再把你公訴到法院,自然也就不可能會被法院定罪。因此,你在法律上仍然是無罪之身,當然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
不用了,如果決定不起訴,那就是不用判案了,直接解除取保回家了
不能。無論什么情況都要按刑事訴訟法程序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并處罰金。如果身體患有重大疾病或生活不能自首,可辦理保外就醫。
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的,被告人無罪。采取強制措施的,解除強制措施。具體來說,取保候審的解除,一方面,人民檢察院自己會依職權解除,當事人也可以申請解除。
請遠離酒駕
許多人醉駕后指望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法院判處緩刑,事實上,這部分人沒有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性,酒駕的危害性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酒駕是對自己的權利的減損,行為人因酒駕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險中的商業險不予賠償;其二,酒駕使得駕駛人控制能力減弱,酒后駕駛可以理解為對他人的生命及財產的漠視。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查起訴的期限,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而言,具體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的第172條,其內容為: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15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10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1年的,可以延長至15日。
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不受1個月至1個月15天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個月至1個月15天內完成,也可以超過這個期限,能夠超過多少天,作者認為,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期限為準,沒有超過該期限不能認為超期。
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依法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期限為12個月,監視居住的期限為6個月,與其在不安中等待,還不如遠離酒駕,何況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即使不予起訴也是犯罪,將來的職業空間受到許多限制,例如,取得法考資格后,不一定能夠從事律師的職業等。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取保候審和不起訴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不過不起訴的案件當事人一般是被取保候審的。
首先,要知道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其他的還有刑事拘留、逮捕、監視居住等。相比來說,取保候審不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一般是對社會危險性不高的當事人采取的。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往往是用在罪輕的犯罪嫌疑人身上,一般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能適用緩刑的犯罪嫌疑人會被取保候審。所以,如果一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都取保候審,說明他的罪行較輕,而且很有可能宣告緩刑。
第二,取保候審的案件當事人很有可能宣告緩刑,但不一定能夠不起訴。不起訴有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和相對不起訴。如果不構成犯罪,那肯定不起訴,不管是取保候審也好逮捕也好,都會不起訴。相對不起訴是證據不足的情形,那么也會不起訴,不管取保候審還是逮捕。酌定不起訴是犯罪情節輕微的情形,這時候一般當事人是被取保候審的,如果符合一定條件,是可能不起訴的。所以從這種情形上說,取保候審的更有可能不起訴,因為如果被逮捕,反映了罪行較重可能判實刑,更不要說不起訴了。
第三,實踐中不起訴的案例還是很少的,很多罪行不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最后往往都是宣告緩刑。犯罪后不起訴也是要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情節輕微,取得諒解、積極賠償等,可能會不起訴。
總之,犯罪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訴的可能性很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有不起訴的可能,但也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