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人出資買房在自己名下_婚后買房一人出錢也算共同財產(chǎn)嗎?
特邀律師
這類問題小律經(jīng)常被問道,我們先來看個案例:
小芳與大華是大學時的戀人,2016年畢業(yè)后兩人立馬就選擇了結婚。剛畢業(yè)的小兩口因沒啥積蓄,沒有能力購買新房,就只能選擇租房住。
小芳的父母十分心疼女兒,于是老兩口便出錢幫女兒全額買了套房子,并要求房產(chǎn)證上只能登記,自己女兒的名字。
入住新房后,大華和小芳的生活一直過得很甜蜜。
幾年后大華因為工作上的需求,被調(diào)離到其他地方工作。因常年與小芳分居兩地,兩人之間積累的矛盾越來越多,并且得不到解決,最終二人選擇離婚。
離婚時,大華認為房子是在婚后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并要求分割房產(chǎn)。
然而小芳卻認為,買房子時,大華一分錢未出,并且房產(chǎn)證上寫的是她的名字,大華沒有任何理由分割房產(chǎn)。兩人因此鬧上了法庭。
最終法院宣布:房子歸小芳個人所有,大華無權參與分割。
【分析】
在本案中,雖然房子是在小芳婚后購買,卻是小芳父母全額為女兒購買的,并且把房產(chǎn)登記在了小芳名下,相當于是小芳的父母,把這套房子直接贈送給了女兒。
按照《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雙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者子女名下的,可視為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因此這套房子只屬于小芳一人,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大華也無權在離婚后參與房產(chǎn)分割。
關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購買的房子,離婚該如如何進行分割”這一問題,法律是這樣規(guī)定的:
一、父母全額出資的情況:
1、如果房產(chǎn)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2、如果房產(chǎn)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
3、如果房產(chǎn)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如果房產(chǎn)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二、父母僅付部分房款的情況:
像父母僅付部分房款這種情況,離婚分割房產(chǎn)時,房產(chǎn)會被認定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父母出資部分一般視為對己方子女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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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錢買的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要看你們買房時雙方是怎么約定的,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辦,沒有書面約定的按法律規(guī)定辦。
如果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那么一方所購置的房屋就屬于個人所有。
也有這種情況,婚后一方父母給其子女一筆錢,夫妻雙方用于買房了,如果其父母沒有明確表示這筆錢給其子女,就屬于對你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了。
如果明確表示這筆錢贈與其子女所有,而一方卻用這筆錢買了房,如果離婚的話,各算各的帳,也就是說,錢屬于債權,房屋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如果一方婚前就有一筆買房的錢,只是婚后用于買房了,那么婚后所買的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一方婚前的錢卻屬于債權。
您好!婚后買的房子是屬于個人財產(chǎn)還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不僅要看房產(chǎn)證登記情況,還要看出資的情況。但通常來說,婚姻存續(xù)期間買房,若雙方?jīng)]有特殊約定,即使只有一個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也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如果房子是產(chǎn)權登記方用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chǎn)全款購買的,那房產(chǎn)仍然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但如果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但如何判定是用個人婚前財產(chǎn)?通常要求是資金流向清晰,建議做到專款專戶。如果做不到,比如說房子是由產(chǎn)權人用工資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財產(chǎn),又有婚后財產(chǎn),那么就很難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財產(chǎn)買房了,通常法院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
第二,如果房子是產(chǎn)權登記房的父母全款購買的,那么房產(chǎn)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根據(jù)婚姻法規(guī)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買房,且房子登記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房子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或被繼承的,并且在被贈與、或被繼承的過程中,已經(jīng)明確是給產(chǎn)權人個人的話,那么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這里的重點是,如何借名明確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繼承的話,比如被繼承人有遺囑,并在遺囑中明確說出,“由xx個人繼承“;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那么在贈與協(xié)議中,也應明確說明”是贈與xx個人的”。
其他情況,基本都可以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下面有幾點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獲得財產(chǎn)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購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還貸的,那么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當平分。具體計算方式為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償還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價格。
(2)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協(xié)商結果優(yōu)先;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則法院會根據(jù)買房時的出資情況、婚內(nèi)房產(chǎn)的使用情況、對家庭的貢獻程度、和未來的需求程度幾個標準進行分割。
(3)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仍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而這種情況情況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話,是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額度進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確,所以建議夫妻雙方可以提前進行約定,那最后分割的時候就以分割的結果為準了。
希望回答能對您有幫助!
您好!
不能嚴格界定屬于個人財產(chǎn)還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主要與兩個因素有關:
- 所謂的“一人出錢”,是否能夠嚴格界定這筆錢屬于個人。
- 房產(chǎn)登記的時候,登記的產(chǎn)權人是誰。
先說一個肯定的結論:如果確實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購房、并且登記為個人名字的情況下,房子屬于個人財產(chǎn),不算做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以下就這兩個方面說明一下:
“一人出錢”,錢算不算個人的?
如果能夠證明這筆錢屬于個人合法財產(chǎn),那么,就具備了判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是個人財產(chǎn)的第一個條件。
同時,個人合法財產(chǎn),在產(chǎn)權不發(fā)生變更的情況下,并不會因為婚姻關系,導致財產(chǎn)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但是,什么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這里不再摘抄法條,把一些常見情況列舉一下:
- 個人婚前財產(chǎn)。例如,婚前自己攢的錢、個人婚前房產(chǎn)賣了之后得到的錢,這些均視作是個人財產(chǎn)。
- 個人父母贈與的錢。例如,自己的爸媽把錢給到自己的孩子,無論婚前還是婚后。
- 個人繼承的錢。例如,個人繼承了上輩人的財產(chǎn),且繼承的時候,指定的是“個人繼承”。
- 夫妻之間協(xié)議的錢。例如,夫妻倆之間有財產(chǎn)分割類協(xié)議,說明了錢分別屬于各自。
注意:婚后的工資獎金收入、公積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財產(chǎn),哪怕只有一個人掙錢。
房產(chǎn)登記的情況
滿足了上述條件,還要看房子的產(chǎn)權人登記情況。
這里給出三條結論:
- 如果確定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且購買的房子登記的是個人名字。那么,房子即為個人財產(chǎn),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
- 如果確定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且購買的房子登記的是雙方名字。那么,房子視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相當于一方把部分房產(chǎn)份額“贈”給對方了。
- 如果不能確定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與登記情況無關。婚后買房,如果不能確定房子是個人的錢出資,那么無論房產(chǎn)登記誰的姓名,都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