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對女方有贍養義務嗎_老公有義務贍養老婆的父母嗎?
特邀律師
離婚后,雙方有權對公共財產的進行分配,如果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需支付一定的贍養費和將來的教育費用,反之也一樣。
但是對于配偶沒有贍養義務(配偶喪失勞動力除外)。夫妻離婚之后,原來因婚姻關系而建立的其他姻親關系全部歸于消滅,男女雙方對另一方的父母沒有贍養扶助義務。即使不離婚,中國也沒有哪一部法律規定女婿對岳父母、兒媳對公婆有贍養義務,法律只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這里的子女不包括姻親。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離婚后孩子由男方撫養,作為孩子的親生母親,父母離婚孩子是最大無辜的受害者,孩子是父母婚內共同親生的,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肉。
孩子最離不開的人就是母親,特別是未成年的孩子,會日思夜想自己的母親,作為母親平時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多給孩子一點關愛,利用時間多陪伴孩子。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力爭多給孩子一點愛,定時去看望孩子,給予各個方面關愛,並定期支付撫養費等。
把孩子受傷害降到最低度,這也是作為一個母親應該做的份內事。
若妻子是獨生女,則有義務贍養。
應該沒有,不過保持應有的尊重到是應該的,也得看具體情況了。
請問:婚都離了,你以什么‘’名份‘’去履行對‘’前岳父岳母‘’的贍養義務?
依我之見:按中國的一句俗語說‘’名不正丶言不順丶則事不成‘’,夫妻關系存續期內‘’翁婿關系‘’之間依法相互就沒有贍養義務,更何況現在夫妻婚姻關系解除了,連‘’翁婿‘’之名份都沒有了更沒有對‘’前岳父岳母‘’的法律上的贍養義務了。
一,根據我國現行《繼承法》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撫助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這里的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指的是‘’子女‘’,也就是法律規定的婚生子女丶非婚生子女丶擬制血親的養子女,法律規定的‘’父母‘’而最為重要的是指血親父母、養父母。而根據提問者所述案例,在你與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妻之父母因聯姻而形成了翁婿關系,即你將妻之父母稱呼為‘’岳父岳母‘’,而這里的岳父岳母關系會因離婚而終止,因此,法律規定的父母并不包括‘’岳父岳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婿或媳婦作為子女沒有對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的贍養的法律義務;
二,同理,翻遍了整個《繼承法》也均無‘’岳父岳母‘’及‘’女婿和媳婦‘’的法定繼承人之名份規定,也就是說假設一旦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留下有遺產,從法定繼承的角度,女婿和媳婦是不具有法定繼承人的主體資格,根據法律‘’權利與義務同等‘’之原則,沒有權利自然就沒有義務,結合本案例,即使本案例中的女婿仍然與妻保持正常婚姻關系,假使岳父岳母去世留有遺產,除留有遺囑并依遺囑優先原則以外,女婿也沒有繼承岳父岳母遺產的主體資格。
三,話又回到開頭一一根據提問者所述現在夫妻已離婚,‘’翁婿關系‘’已依法不存在了,你去贍養己離婚的前妻父母以什么名份?法律上你沒有任務贍養‘’前岳父岳母‘’的義務,請注意這叫做‘’前‘’岳父岳母,中國有句俗語叫做‘’名不正丶言不順‘’嘛!
當然,你與前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一你前岳父岳母在你們婚姻存續對你就象親生兒女一樣關懷備至,并且對你的親生兒女從小生下來一直到長大成人,你的前岳父岳母付了他們太多的心血,也減輕了你們的負擔。人,是講良心的,你們婚雖離了,但,從人講良心的角度,你發自內心自愿去關心照顧‘’前岳父岳母‘’從建設社會和諧的人際關系出發是值得點贊和鼓勵的。一一但是,我仍然要說這不是法律上的贍養義務,而是作為講良心講道德的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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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有離婚,女方也沒有贍養男方父母的義務因為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子女的配偶只有協助自己贍養的義務。你們一旦離婚,就不再是配偶,自然連協助義務都沒有
只生不養天理難容!孩子絕不會認蛇蝎心腸,不付出女人的!沒養他,他憑什么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