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和父母住一起好嗎_結婚后你會選擇和公婆住一起嗎?
特邀律師
因為老年人傳統,管事寬好嘮叨,在接受新事物上和年輕人相差太大,本身也不自由,也受約束,總而言之,道不同不相為謀。
謝邀請。不是必然,更不應該是當然。三世同堂或四世同堂不更好嗎?不過,我認為長輩應該多理解理解晚輩,時代變了,生活方式也變了。我們應該與時懼進,給年輕人更多空間,現在的年輕人壓力山大。
我覺得和公公婆婆住在一塊挺開心的,有個溫暖和照顧!
別說獨生不獨生子,婚后該同父母一起生活的,那就得在一起生活的!
看了你的描述,如果你要是選擇了你的男朋友,那么你就要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
撇開他們那個地方的風俗傳統不說,因為他是個孝順的男人,孝順的男人要與他的父母在一起生活,即是孝順了父母,也是順了天意,順了地情,這個男人也一定是個好男人!
他說的對,你為什么總想著婆婆難相處,你為什么不想著同婆婆好好相處呢?
你如果不想結婚后與公婆同住的話,那么你也不用在這浪費心思了,你趕緊同他分手,去找一個結婚后可以分開自己過日子,可以不同公婆住在一起的男人!
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你找了任何一個男人,他都是有爹有媽的,任何一個男人,也都會孝順自己的父母的,即使結婚了不住在一起,他也得贍養他的父母的,他也會把錢送給他的父母的,到了的時候他也得給他的父母養老送終的!
即使現在結了婚他沒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等他父母老了的時候,需要他照顧的時候,他也得搬回去照顧他的父母的,如果到了那個時候,你也不會同他一起搬回去嗎?
所以丫頭,他婚后要同父母住在一起是對的,你要是個對你父母孝順的孩子,你要是個懂事的孩子,你婚后同他父母住在一起也不會有什么問題的!
假如,我說的是假如,假如你對你父母也不太孝順的話,假如你也是個不太懂事的孩子的話,那么你嫁到什么樣的家庭也不會同他的父親搞好關系的!
謝謝悟空邀請:
以我之見結婚后,不一定要與父母同住才算孝順,有能力者可以分開住,平時可利用適當時間,常去看看父母,常去關心父母的生活,幫助父母解決一些,生活上的難題等,提這個問題的人一定是一位,很有自強不息精神,富有一定能力的人。
但相反當今社會,大量客觀存在,和父母同住很多,他/她並不是孝順父母,是一幫子啃老屬,父母做免費的保姆,吃用不交一分錢。
我們小區就有一戶,小夫妻結婚后,直至兒子16歲,在父母實在無奈,忍無可忍情況下才離開。
養兒啃老哪來的孝道啊?此類拙劣表現,成了當今社會的敗象,害人之深天理不容,道德何在啊?
社會論理道德在衰退,希望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強化教育不得再次蔓延。
這個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我認為婚后應該和公婆同住,我分以下四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
一、和父母住在一起可以相互照應,公婆年紀都大了,有時候是需要照顧的,比如去超市買東西,現在基本都是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他們年歲大了,使用智能手機不是很熟練,所以到周末我們可以去超市把一些日用品都買回來,省的他們去消費,這樣既能讓他們省錢,又能買一些好的商品(因為父母這一輩勤儉節約慣了,總是愛買一些便宜的東西)。
二、再有就是去銀行有很多手續對于年齡大的公婆,是一件很難的事,我們可以幫助他們辦理。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化智能的東西越來越多,老人們雖然可以簡單的接打手機,但是實際運用起來還是有所不便。
三、我們還都在上班,和父母住在一起,他們會認真的把一日三餐打理的很好,作為我們每天的工作繁忙也很累,父母也都退休了,他們心疼我們,會很早起來把早點為我們準備好,下班以后給我們準備好午餐和晚餐,我們上班后,他們會把家里歸置的整整齊齊,這樣省去我們很多時間,讓我們把很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事業中,為我們做好自己的事業奠定基礎。
四、父母還可以幫助我們帶孩子,接送孩子上學,既省下請保姆的費用,又能讓我們在這方面放心。
總之,我愿意和公婆住在一起,雖然有時會因為一些小事鬧矛盾,但是作為小輩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懂得他們為我們做很多事情的辛苦。我們要找一些好的方法,與他們交流,把矛盾解決。其實只要我們做兒媳婦的把公婆當成自己的父母,就什么問題都解決了。尊重長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們小輩一定要做好哦!
因為屬于遠嫁,與婆家的生活習慣差別比較大,住在一起還是比較別扭,明顯感覺老人也是覺得不那么舒服,所以一般老人老人都是自己住,時間長了來和我們一起住幾天。
謝邀:
和公婆住不住一個屋檐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自身或家庭條件允許,還是盡量不和公婆住一塊好,因兩代人觀念不同,生活經歷不一,原生家庭有差異,所受教育不相等,生活習慣也就不相同,住在一起會需長時間的磨合期,生活起來矛盾,意見也就多了起來,家庭不和睦的音符也就隨之而來,都不開心或不舒暢,做為兒子在中間更是兩頭難做人,特別有孩子后,因管教孩子更是矛盾大增。如果條件不允許,暫時可以同住,但時間不能太長。如果老兩口條件好,工資又高,小兩口工作低,入不付出,沒辦法只能啃老同住。我一親戚與公婆同住,公婆都是離休的,每月工資一萬四五,親戚兩口都已下崗,男的打零工,女的在家專職侍候老兩口生活,有一次因另一個親戚家喜事相遇,我問他倆住一起已經習慣了吧?女的說忍辱屈重,一句話道出了生活的無奈,和不自愿與公婆的同住。所以條件允許還是分開住,離近點,一碗湯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