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是大產權還是小產權_你覺得回遷房大產權靠譜嗎?
特邀律師
新農村建設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房建設和涉農基礎設施建設,不涉及改變土地性質的問題,不會涉及農房拆遷,應是農房搬遷。
新農村建設中涉及農房搬遷的比較多,大多是建設農民新村(集中居住點)或進行村莊合并,其主要的方式以集中建設農房為主。
當地可能會出臺相應的補償政策,鼓勵他處另有住房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自愿有償地退出宅基地。
在農業農村正在快速發展變化的當下,以及宅基地改革尚未全面鋪開之時,留住農村的“根”很有必要。
筆者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也從事過拆遷工作,目前還在負責集中建房點建設,特根據現行政策和當地的實際作上述答復。
第一,農房拆遷與搬遷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新農村建設與農房拆遷無直接關系。
農房拆遷是國家對農村群眾的房屋進行征收,會對被征收農房進行拆除補償,也會對房屋被征收農戶的家庭成員進行住房安置,目前各地住房安置以限價商品房、貨幣安置為主,極個別地方可能還存在還建農房安置方式。但即使是還建農房安置方式,也主要是集中或分散建設農房,與新農村建設無直接關系。
農房拆遷最大的特點是會有正式的房屋征收公告,房屋拆除后的宅基地將由集體土地變成國有用地,且農村群眾不能再使用這一部分土地,將用于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項目建設。農房拆遷具有強制性。
農房搬遷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將原有農房由一個地方遷建到另一個地方居住,原來主要由群眾自行遷建為主;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集體組織引導的力量逐漸加大,往往是統一規劃一個建房點,并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引導群眾到新農村的建房點(農村新村、集中建房點)居住。北方一些地區實施的村莊合并,其實也是將幾個村莊的群眾集中遷建到統一規劃的地方居住,也屬于農房搬遷。
農房搬遷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宅基地調整及農房建設問題,是按村民自治的規定作出的本組織內部的自治事宜,不具有強制性。
第二,新農村建設中除實施集中遷建外,還有可能涉及他處已有住房不需遷建群眾的宅基地退出問題。
新農村建設中,有部分群眾早已進城居住或在他處已有住房,不愿再遷建。對于這一部分已有住房的群眾,一些地方就出臺政策鼓勵群眾退出宅基地,這很可能就是提問中所表述的對不要房屋群眾的“補償”。
這實質是相當又給群眾多了一種選擇,可以搬遷,也可以領取一筆補償費自行解決住房問題。隨著城鎮化的推進,這種情況可能還比較多,畢竟不少人進城后不會再回到農村。
第三,既然糾結,那就選擇農房、留住農村的“根”,至少能確保將來進退有據。
農業農村正在快速發展變化,農村環境也正在變美,而且一旦選擇了補償就退出了宅基地,這也應是糾結的原因吧。
作為天天和三農打交道的筆者,個人覺得在農業農村正在快速發展變化的當下,以及宅基地改革尚未全面鋪開之時,留住農村的“根”很有必要。
既然如此,那就選擇農房、留住農村的“根”,至少能確保將來進退有據。如以后的確不再回農村,不再需要農村的房屋了,再行處置也不遲。
欲感受“三農微耕機”犁開土地的更多鄉土氣息,敬請關注@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衷心感謝閱讀和點贊。
(本文圖片來自于網絡)
“小產權房”“大產權”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回遷房就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回遷房與商品房一樣,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而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作為在地產界工作了N年的小白,操作的項目也有好幾個了。對于深圳市場來說,每一個舊改項目都會有回遷房的。不管是高端項目還是中低端項目,比如南山的華潤城, 坂田的大族云峰,碧桂園榮匯,再到坪山正在建的大盤財富城等等。這些都是有回遷房的。但是現在很多購房者一直認為回遷房就是小產權房的,其實回遷房不是小產權房,下面小編就從以下幾個方面說說兩者的區別:
一、從性質方面看
回遷房是商品房,和我們在市場上賣的一手新房是一樣的;小產權房是村委統建的,不是商品房的。
二、從定義上面看
小產權房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
回遷房是指在政府規劃的方案下,取得合法的土地上,因開發商合法征收原住民的土地,按協議合同還給原住民的商品房。
三、從交易保障層面來看
回遷房是合法的,是開發商在取得五證的情況下合法建設的,也是有房產證的,但是一般房產證要比同樓盤商品房晚辦,因為開發商要先賣商品房先辦商品房的房產證。然而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屬于村委統建的,沒有房產證,一般都是和村委做簽合同做公證的。所以在交易保障方面比較低。
所以總的來說,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還是要選擇正規的商品房,當然也可以買回遷房,但是同小區的商品房和回遷房來說,回遷房在設計、采光或者密度等方面是要比商品房差的,住起來是沒有商品房舒服的。然而對小產權來說,購房者最好不要去購買,除非你能搞定村委,因為沒有房產證是有很大風險的。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征收(拆遷)后,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產為大產權。小產權是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未改變集體土地性質農民安置房或商業小產權房。 因此,根據以上標準,很容易判斷是否為大產權房。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咨詢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安置房一般都有產權,不存在小產權的問題。
就產權證方面而言,當然小產權證的房子更利于流轉、交易。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助到您,還有什么其他問題,可以點擊我的頭像,添加關注,私信我們。
點擊我的頭像,關注北京得眾法律,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小產權房是屬于村鎮集體土地,是屬于宅基地,宅基地上房子屬于你的,但土地是村鎮集體的所有的,拆遷的時候小產權房就可以轉正了,一般賠償的時候比商品房少1000多元每平米,這只是針對三四線城市,如果賠償的時候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賠現金,一種是賠房,賠房子的到時候會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候要交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就不同了,土地性質是出讓,所以拆遷的時候就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比小產權房肯定要高得多,這就是小產權房和商品房拆遷的區別,其實作為小產權房是最劃得來,本身買的時候就和商品房的價格懸殊很大,一旦轉正一夜之間就和商品房地位一樣,今后需要資金周轉有了房產證還可以去各大商業貸款。
城市集體土地上蓋起來的拆遷安置房是小產權房嗎?為什么?
拆遷安置房和小產權房還是有區別的,拆遷安置房有保障性質,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的,一般是沒有交土地出讓金的,到一定期限補繳各種稅費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點擊頭像頁面底部“聯系律師”提供法律咨詢,點右上【關注】楹庭拆遷律師,獲得更多法律知識。
感謝邀請!
您的這個問題有些籠統,在這里我僅就城鎮棚改回遷房予以回答。首先依據現有土地法、規劃法和棚改政策,未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和規劃方案未通過是不能取得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但棚改項目存在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完成棚改任務和及時解決回遷戶住居問題,采取了經集體研究決定邊建邊完善手續的策略予以了先行建設,產生了房子以回遷,產證未辦理的情況。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是納入了地方城鎮棚改計劃的項目,都應該是會有產權的。其他情況就另當別論,您要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