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出車禍副駕駛有責任嗎_醉駕副駕駛有責任嗎?
特邀律師
一天去一飯店吃飯,碰見倆二貨大叔在那里坐著喝酒,一個喝多了說:“不行了,不能再喝了,現在看路都有兩條了!”說著要走,另一個不讓,說:“你現在出去不安全,等喝到看路成三條了,你走中間那條就是對的!”走哪條都是錯的,如果出了事故,陪喝酒的人,副駕駛座的人有義務對駕駛員禁止的喝酒行為,否則也要承擔責任。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如果屬實則沒有責任。如果你是車主,他開車出了事故則有一定的民事責任。
酒駕出車禍,駕駛人和副駕都喝酒了,在法律上副駕駛沒有責任。
酒駕出車禍,駕駛人和副駕都喝酒了,在法律上副駕駛沒有責任。
酒駕標準:按照2013新交規酒駕處罰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即視為酒駕行為。也就是說,如果駕駛員飲用350mL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后,就會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酒駕處罰:按照2013新交規酒駕處罰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暫扣駕駛證半年,并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終身不得增駕A、B照。另外,只要有酗酒史記錄的駕駛員,一律禁止駕駛學校校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事故認定角度是沒有責任的,但是涉及民事賠償時就要為自己和別人喝酒又不阻止別人駕車而承擔責任。
應當明確的是,本問答提供的材料不太明確。主要是與認定責任有關的關鍵問題不確定,從而導致不同的事實而有不同的責任承擔。
具體是指如下兩點:一是酒駕的嚴重程度是否達到醉酒狀態;二是機動車肇事致副駕駛室的人死亡案件,是否涉及其他責任人員。
下面根據機動車主是否存在醉酒駕駛情況下有可能的出現的事實情形,具體分析相應的責任承擔:
一、醉酒狀態下存在的事實:分為在機動道上出事和在非機動車道上出事兩種情形:
(一)在機動車道上出事的幾種情形:
——醉酒駕駛車輛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沒有涉及其他人的,車主構成危險駕駛罪及過失致人死亡罪,數罪并罰,車主承擔全部責任。
——醉酒駕駛車輛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涉及其他人的,如果車主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車主構成危險駕駛罪及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在民事賠償方面車主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醉酒駕駛車輛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涉及其他人的,如果車主不負全部責任或負次要責任的,車主構成危險駕駛罪;在民事賠償方面車主不承擔全部責任或承擔次要責任。
(二)在非機動車道上出事的情形:
除了不承擔危險駕駛罪之外,其他的麥任承擔與在機動車道上出事的一樣。
二、不醉駕在非機動車道上出事。
——沒有涉及其他人的,車主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車主承擔全部責任。
——涉及其他人的,如果車主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車主依然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民事賠償方面車主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涉及其他人的,如果車負次要責任或不負責任的,車主不承擔刑事責任;在民事賠償方面車主承擔次要責任或不負責任。
最后,對本案進行簡單歸納:本案的責任認定,依據機動車主是否存在醉駕及是否存在交通肇事罪而有不同的歸責形式:在刑事方面,可有罪,可無罪;可一罪,可多罪;罪名涉及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民事責任方面,可有責,可無責,其中有責方面,有全部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均有可能……簡而言之,車主到底承擔何種責任,應以案件的事實和法律為依據作出判斷。
法中有規定,對于明知當事人開車,還勸其喝酒,事后又不予阻止的人;明知駕駛員喝酒還繼續乘坐其車輛的乘客,對發生的交通事故都負有責任。本案例中,乘客明知司機酒后駕駛也不予阻止,還繼續乘坐其駕駛的車輛。因對產生的后果負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