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逮捕后多久判刑_批捕后一般多長時間能判刑?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根據案情復雜程度,最短五六個月,最長的話可以十年以上。有的就是簡單的盜竊案,用不了多長時間,有的牽扯多人、多起案子、多種罪名、多個地區,案情非常復雜,需要的時間就不好說了。
一般來說,第一階段是在公安局進行的。
傳喚是1天,拘留是最多37天,以后是立案偵查,有兩個月期限;如果重大案件可延長一個月,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兩個月,十年以上重罪的可以延長兩個月,發現其他罪行的可以重新計算時間,共計7個月。
第二階段是在檢察院進行的。
審查起訴1.5個月。如果改變管轄范圍的重新計算1.5個月。后邊可能需要補充偵查,一個月期限。案情復雜的話,這種情況可能會有多次反復。
第三階段是在法院進行的。
法院刑事一審一般情況三個月審結。如果重大案件可以延長三個月,還有可能進行補充偵查。
如果當事人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一般情況兩個月審結,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
至于法院開庭是否通知家屬,法律沒有專門規定,但是開庭時間代理律師肯定是知道的,家屬需要到庭旁聽,可以咨詢一下代理律師,或者咨詢一下主審法官。
用兩個案例說明問題。
1、青島即墨武鑫(原籍沂水)2016年8月27日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9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2017年7月31日作出二審判決,從案發到判決生效,大約11個月時間。
2、呼格案真兇趙志紅,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趙志紅在各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奸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幼者僅12歲。
2005年,趙志紅落網。
2015年4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上訴一案終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2019年7月30日,被執行死刑。
從逮捕到執行死刑共經歷了14年,這應當是歷時比較長的了。
從逮捕到判刑的時間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那么需要說明的是,批捕之后還需要經過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說,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訴的情形,那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受理后至判決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能夠超過三個月。
錯,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刑事自訴案由法院決定逮捕,公安機關執行;。但是現實中至少我沒有碰到過,一般都沒有這樣做,都是在案件的開庭審理的當天被告人才到庭。普通刑事案件是由檢察院決定逮捕,公安機關執行,從宣布逮捕后到法院案情簡單的4到5個月可以作出一審判決。
公安機關給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通知書的那一天起,開始公安偵查階段,一般2個月左右,證據確鑿而犯罪嫌疑人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案情簡單,涉及面小,基本上一個月到兩個月就可以案件終結,公安機關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檢察院,則是檢察院起訴階段。而案情復雜,偵查難度大,犯罪涉及面廣,不斷有新的證據和線索出現,公安機關將會延長偵查時間,入涉黑涉毒之類的案件,涉黑需要挖掘背后的保護傘,涉毒則偵查上下家之間的聯系,涉及的人員等等,不分販毒份子為了保命,減輕刑法,可能會舉報關系網,達到立功保命的結果,當然,這更多時候只會讓案情越越復雜,牽扯的面會更廣,給偵查帶來更多有利證據的同時也會使案情偵查時間會越長。起訴階段也會延后,加上我國目前慎用死刑,所以正常如有達到死刑標準的販毒案件,基本上三五年才會終審。我是雨辰君,普法路上有你,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