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交強險上路違法嗎_交強險不交可以上路嗎?
特邀律師
不可以。交強險,這是國家規定必須要購買的保險品種,沒有交強險是比較麻煩的,首先車輛沒有辦法年審,交警查到會罰款扣分。最主要的一點,一旦發生事故,商業險在理賠的時候會扣除交強險應該賠償的部分。
現實中,一些車主或因僥幸、或出于不知等原因,并沒投保交強險,這類車主都得注意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蜀黍將扣留車輛至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處罰!
電子眼是不會抓拍到車輛強制性保險是否交過的,他主要是抓拍違規或者是闖紅燈壓線之類的
絕對不能
很多人其實平時開的車也只買交強險,沒有什么不可行,從法規上完全許可,所以你的車暫時不開買只買交強險沒問題,不過面臨的問題就是一旦開出去出現交通事故時你時主責或全責那么交強險賠付的額度還是比較低的,尤其是造成了人員或者名貴豪車的受傷,那就很可能意味著你要自己來賠付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經濟損失,這也是為什么那些貨運物流的車輛每年都會上百萬元賠付額度的三者險。
如果你的車子超過一年不開的話我覺得你就可以考慮把車賣掉了,算計省那兩三千塊錢的保險錢就沒算算這一年車子的貶值率可能在幾萬元呢,而且車子長期不開對車輛的電瓶、橡膠件、潤滑系統都是有損害的,車子不怕開就怕放,放久了可能還需要一筆維護的費用,所以權衡下,長時間不開最好就把車賣了吧。
機動車沒有買交強險,危害非常大:
1、如果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車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車交強險的理賠金額;
2、車輛年檢審核不受理;
3、如果被執法交警查到,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各地處罰標準有所不同)。有關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 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建議:如果前一年沒有出險,那么車主需要帶好前一年的交強險保單,在進行續保的時候可以得到優惠。車主在續保的時候需要注意前后保險期限的銜接,最好能夠及時續保,可以提前幾天,只有車主提前將保險期限跟舊保單銜接好,才能避免在脫保期間造成事故的損失。
扣車是必須地,車輛上路證件,保險齊全,才可以上路,反之交警可以懷疑車輛來之不當要扣車調查。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