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斷絕父女關系_公證處可以公證斷絕父女關系嗎?
特邀律師
公正脫離父女關系不符合法律規定,但你可以起訴到法院強制他盡撫養義務。
不可以。
一、我國法律不認可斷絕父母子女關系:
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與生俱來的血緣關系,按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則,在非法定條件下是不可以斷絕的。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義務,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義務。
二、子女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系解除的情形: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公證處不能辦理脫離父子關系。公證處并沒有辦理斷絕父子關系的能力,并且父子關系是法定的,不能隨意斷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父母吵架,女兒不要去站隊!不論是誰的對錯,女兒還是應該適當的哄哄自己的父親,父女關系哪有說斷就斷的??!是因為父親覺得,你沒有愛母親那樣愛自己。
不得說父母哪有不吵架的,等到女兒長到父母年齡的時候,就會發現吵架不是因為對錯,而是因為父母意見不合。到那時就會發現,父母吵架,女兒最不應該參合進去,吵架是一種溝通,也是一種情緒的宣泄。母親是父親的枕邊人,是對父親最了解和最關心的人,在氣頭上說的話,多數都不要當真。
父女關系,是兩個人的關系,也是兩代人的關系,不是父親說斷就能斷的!用心的去陪伴父母很重要,用心看和用心想,之后再發聲。有時那個點上的憤怒,等到過了那個點,父親情緒平靜了,再進行有效的溝通,討好也行,投其所好也可以,但作為女兒一定要主動的去緩和關系。老人要的很少,有時候的無理取鬧,是心理上的不平衡,得不到相應的回應,或得不到想要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