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定義_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界定?
特邀律師
劃分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限:
1、不法侵害的強度 所謂不法侵害的強度,是指行為的性質、行為對客體已經造成的損害結果的輕重以及造成這種損害結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質和打擊部位等因素的統一。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緩急 所謂不法侵害的緩急是指侵害的緊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危險程度。不法侵害的緩急對于認定防衛限度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在防衛強度大于侵害強度的情況下,更應以不法侵害的緩急等因素為標準。
3、不法侵害的權益 不法侵害的權益,就是正當防衛保護的權益。根據不法侵害的權益在確定是否超過必要限度中的作用,為保護重大的權益而將不法侵害人殺死,可以認為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因而沒有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二者區別在于:1、定義不同。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2、限度條件不同。正當防衛不能超越必要的限度,防衛過當強調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正確區分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關鍵。3、法律后果不同。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過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限度條件是正確區分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關鍵。必要限度是指防衛手段和強度未超過制止不法侵害之必須的程度。防衛過當強調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的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案情:2012年10月22日10時許,被告人江某與朋友在一燒烤攤吃夜宵,由于夜市攤生意紅火,人很多。李某從江某等人的座位經過時碰到了江某,為此發生了爭執,最后引發了斗毆,因為江某一方人多,李某打不過就跑出了夜市攤十多米站著,江某等人看了下李某沒有跑遠,就持酒瓶、椅子朝李某追去,李某見狀繼續跑,最后李某躲閃不及被江某用酒瓶打擊腦袋,在打斗過程中,李某持酒瓶碎片扎傷了江某的大腿。最終導致江某受重傷,李某受輕傷。案件發生后李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李某辯稱其行為屬于正當防衛行為,不應對其定罪。本案中江某和李某的互毆行為中,雙方均有加害對方的故意,如果傷情達到刑法規定的傷勢時,均可以構成故意傷害類罪。所以該互毆行為是不存在正當防衛的。但是在李某停止與江某的互毆時,并已跑出爭執范圍時,李某已停止了加害行為。而江某等人則有繼續加害李某的不法意圖,并且實際實施了繼續加害行為。李某在不敵的情況下,用扎傷了江某。此種情形下,行為的性質已經轉變,從原來的互毆變為一方對另一方的加害,李某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對加害人實施了防衛行為,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呢嘛的!什么狗屁邏輯,憑什么他打我幾十下我不能反抗一下子把他打死。憑什么他半夜三更帶刀帶人砸門砍人,我就不能一刀搞死他。憑什么他們一伙人都欺負到家門口了,我就不能反抗打死他。 憑什么他們為什么有事情不會報警處理而是到別人家搞事情,憑什么他們有事情不報警處理打到我家門口了讓我報警,憑什么他們可以帶人帶刀打到我家門口了,我就不能拿個東西防身了,憑什么他們先動手打我,我不能反抗打他們,打死了就是正當防衛。 反正有人敢帶人帶東西別說打到家門口了,就是在外面有人先動手打我我是會還手的,別人敢先砍我一下我一定會砍回去,這個生死時刻還管他媽的什么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他要把我砍死了他就是故意殺人,打到家門了就是蓄謀殺人。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本來就是一對孿生兄弟,我理解的是當別人對你不法侵害時,你的正常反應。而防衛過當是當別人用手毆打你時,你用刀對抗。并造成后果。還有故意傷害是指別人已經離開時,你認為吃虧了,又沖出去用刀對別人進行懲罰,造成傷害的結果。有根才有葉現在人們質疑的問題,主要是不看起因只看結果,已結果決定性質,讓正當防衛失去了原有的本質。
說真的,鄙人不善法律,但曉通人情。也說不出所謂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我就講講咱們的新中國在近代史上曾發生過的多次自衛反擊戰的戰列。哪一次不是那蠻夷犯我華夏?不是那猢猻的屠刀剖開我兄弟姐妹的胸膛時中華名族奮起反擊?我們的先輩用鮮血,用肉軀為我們打跑這些侵略者,讓我們過上安生日子,打的侵略者屁滾尿流,從此再不敢犯我華夏。可曾有人說這些自衛反擊戰的將士有罪?可曾有人說這些自衛反擊戰的國策有罪?可曾有國際法庭站出來說我們防衛過當?因為是個華夏子孫都知道,犯我華夏雖遠必誅的道理,不愿死在敵人屠刀下就要奮起反抗,誅滅那些妄圖滅我兄妹欺我妻兒的侵略者。在生命面前任何人都有權保護自己,沒有人可以隨意踐踏他人的生命。如果是追砍寶馬男是法律上的防衛過當,那我覺得正義面前那叫討回公道。就像我們的先輩保護自己的祖國,保護自己的人民,帶著一筆又一筆的血債向敵人討回屬于我們自己的尊嚴,作為人的尊嚴。我們國家近代史上從未犯過任何國家,我國是遵紀守法的國際好公民,但請問為何老有人想要侵略我中華?為何這些人來犯之后再不敢來犯?答案很簡單,因為他們怕,他們怕我們新中國的槍桿子。我們的老前輩們用他們的犧牲告訴了敵人一個道理。犯我中華者需要付出代價的。放到這個案件上,兩者相互輝映,道理都是一樣的。一個是保家衛國,一個是保護自己生命安全,道理都是一樣的,國家面臨敵人國家要呼吁人民站起來保家衛國消滅來犯之敵。人民面對歹徒尖刀的攻擊一樣有權利保護自己,消滅來犯之人。至于防衛過當?請你去問問那些保家衛國的先烈們,可曾有過人告訴他們不要追著敵人滿山跑?可曾有人告訴過他們放下你們的鋼槍,和敵人講道理?可曾有人告訴他們敵人開一槍你們才可以開一槍?謝謝各位。中華萬歲,人民萬歲。
我來告訴你怎么做
說一個表姐在美國的事情吧,表姐十幾年前作為優秀醫療人才技術移民去的美國,第二年在舊金山市郊的家門口遇到持槍搶劫的,鄰居美國越戰老兵老大爺發現后,50米距離在自己家里用槍把搶劫我姐的劫匪給打死了,老大爺正當防衛,還活的好市民稱號
還有一個我的事情14年,領著孩子在肯德基點餐,孩子被幾個醉酒的十七八歲的孩子給推倒了,我為了保護孩子,與其中一小子推搡起來,這期間有個小孩從背后拍我一板凳,我沒啥事,火大了就把那個拍我板凳的小子給揍趴下了,其他幾個小子上來打我,也全讓我全打趴下了,后來我被起訴到法院,我也沒找律師,就是自辯了30分鐘,正當防衛,但是有個小孩監控中只是抱了我一下,被我一拳一腳,結果鼻梁,顴骨骨折,掉了倆門牙,頭皮撕裂,這事我賠了5000塊,其他幾個動手打我的打了白打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
1、認定標準不同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通俗來說,所謂防衛過當就是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
2、處罰原則不同
正當防衛不屬于犯罪行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屬于犯罪行為,需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3、客體不同
正當防衛的客體是被侵害人的人身權利,而防衛過當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
4、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于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