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舉報期限_虛假訴訟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局報案嗎?
特邀律師
當遇到虛假訴訟時,客官你別慌,至少有五條路供你維權:
一、申請上級法院領導復議。
二、申請再審。
三、向市檢察院申請抗訴。
四、向紀委監察委舉報。
五、去上級有關部門逐級上訪。
當事人可把真相和訴求公之于眾,尋求正能量的幫助,如山東辱母案、于歡案等案得以逆轉,靠的就是媒體的監督和眾多網友的呼聲。又如正在熱議的云南退伍女兵唐雪反殺醉漢案被炒得沸沸揚揚,雖在審理中,也足以引起上層的高度重視,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將起到一定的作用。
攤上這種事注定會勞命傷財,精神上還要承受極大的打擊,所以當事人要冷靜,采取經濟有效的方法去信訪,做好打長久戰的準備。
總之,當事人要妥善保管好證據,同時要尋找有利的證據,還要學法懂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
‘’不能!‘’
依我之見:‘’虛假訴訟案‘’不能由當事人直接向公安報案,只能由人民法院在審理民商事訴訟案件中發現并裁定中止審理后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為什么不能由當事人報警,而只能法院裁定后移送公安機關呢?顧名思義‘’虛假訴訟‘’,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通過制造假證據和虛構事實向人民法院提出民商事訴訟,即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采取訴訟保全(通過虛假訴訟保全查封丶扣押丶凍結)丶審理丶判決丶執行等訴訟行為嚴重妨害法院的司法秩序和權威,犯罪嫌疑人通過‘’虛假訴訟‘’行為嚴重損失公平和正義,通過‘’虛假訴訟‘’又嚴重損失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那么,怎么才能確信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訴訟行為就是‘’虛假訴訟‘’呢?依我之見一一只有通過法庭受理丶審查丶審理才能發現確認犯罪嫌疑人證據之虛假和虛構事實之假,即也只有通過法庭裁定中止虛假訴訟并全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才具有合法的立案偵查的管轄權,否則,公安機關未經法庭裁定就冒然受理當事人的報案并偵查就會嚴重妨害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而產生破壞法治的嚴重后果。
如果法庭審理已發現該案犯罪嫌疑人嚴重制造假證據己涉嫌‘’虛假訴訟罪‘’應當裁定中止審理移送公安機關而故意不裁定移送公安機關,該怎么辦呢?當事人一方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控告法庭的違法行為,因為檢察機關是法律的監督機關,有權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法律監督。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您好,根據提問,信之源律師作出以下解答:所謂虛假訴訟,就是打假官司,是雙方當事人利用法律賦予的訴權虛構事實,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近年來,由于社會誠信缺失等多種因素影響,特別在一些民營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司法領域尤其是民事商事審判中虛假訴訟情況比較嚴重。
虛假訴訟嚴重的會構成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情節嚴重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虛假訴訟的情況比較復雜,相關證據難以收集,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先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律師給您專業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堅決申訴,直到問題解決,永不放棄,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