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離婚孩子歸誰_懷孕7個月,若要離婚孩子歸誰?
特邀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都判歸女方,主要是考慮到孩子比較小,可能需要女方進行人工哺乳,或者女方帶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但女方如有下列情形,可以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母方可能因工作、學習等其他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賭博、賣淫等惡習,或者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或者難以妥善照顧子女的。
4、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兩周歲以下子女可隨父親生活,但必須以不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為前提。
由此可見,二周歲以下的子女以隨母親生活為普遍原則,以有特殊事項存在而隨父親生活為例外。
心不要那么太狠,在堅持幾個月把孩子生下來再說。也許你們能改變自己的一切。
老婆懷孕6個月自己想離婚,這事很難讓人理解,按常情,一個即將做父親的人,此時此刻應該是:幸福、激動、期待、自豪和驕傲的心情,日思夜想的、忐忑不安的也就是孩子的健康平安出世,幻想著孩子是隨父還是隨母的模樣,以及孩子未來人生的規劃。但你現在想的卻是怎么離婚,這著實讓人很疑惑。
如果,你的這種想法是因為老婆的懷孕,對你關心不夠,導致的你倍感壓力或寂寞,而產生了想離婚的念頭,那你就是大錯特錯了。要知道懷孕的女人,受孕期反應的影響,她的身體、生理和心理都會隨之起著劇烈的變化,嘔吐、惡心、心煩、多疑、敏感、憂慮、抑郁、不安、悲傷、痛苦、笨拙、脆弱以及欣喜、愛憐的復雜心理情緒會集于一身,時不時的會突然冒出來讓人猝不及防。
但不管怎么說,如果老婆沒有重大過錯,你這時若拋棄老婆和孩子,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
- 一是:你會害了老婆的后半生;
- 二是:你會毀了未出生孩子的整個人生,孩子會痛恨你一生;
- 三是:假如因為你的鬧離婚,老婆在孕期患上抑郁癥,萬念俱灰一時想不開尋了短見,那便是一尸兩命,在道義你將會一生受到良心的譴責,而惶惶不可終日。
總之,若無正當充分的理由,在老婆懷孕6個月的時候和她離婚,拋開法律單從倫理上來說,這種行為有趁人之危之嫌,也是不道德的,是會受到社會的譴責和被人唾棄的。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何況你們這都有了孩子呢?即使不愛了要分離,也要把自己的責任擔起來,方顯男子漢大丈夫之英雄氣概也。
對一個女人來說,遇人不淑是件相當痛苦的事。尤其是遇到一個地痞無賴,簡直生不如死。
但是,有些女性,特別是年輕女性,就是喜歡那種江湖習氣很重的人。在她們看來,這樣的男人有男人味,可以給自己所謂的安全感。
和幸福一樣,安全感從來就不是別人能給的。回答問題前說這么多,只是想告訴你,你的悲劇,很大程度上是你自己造成的。他動手打你,你當然是受害者。
不是我們不同情受害者,而是因為同情是廉價的,解決不了問題。如果你把孩子生下來,你們分開,不論孩子歸誰撫養,孩子的未來都是不光明的。
七個月的胎兒已經發育很好。俗話說七活八不活,七個月大早產兒,生存幾率是很大的。我們當然不鼓勵你打掉孩子,但如果你堅持生下孩子,撫養權歸屬確實是個問題。在孩子幼年期,考慮到孩子的喂養等問題,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母親。但如你所說,你面對的非善茬,你和孩子的日子不會消停。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領結婚證(現在未領結婚證找懷孕的太多了),如果已領取,盡快離婚(起訴離婚)。如果沒有,那就好辦了,趕緊離開。到一個他找不到的地方,重新生活。如果他毆打、騷擾你,大聲呼救,注意保留證據。
你要相信,這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度。還請你睜大眼睛,不要再看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