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時間規定_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是多少天?
特邀律師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說法院強制執行二年后過期。
進入執行程序后一般是6個月執行完畢。《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您好謝謝邀請。
如題所述,現在有很多欠款逾期的朋友。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被訴至法院。如果未能夠裁決履行的話,就會被進入到強制執行。
那么在強制執行階段如果沒有財產的話,會怎么辦,期限是多久呢?
首先一點,中國有句老話叫 人不X,帳不爛 強制執行是沒有期限的!是根據被執行人的情況來定,如果沒有財產可執行的話,那么會暫時中止執行。而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擁有財產或具備執行條件,或權利人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的線索可以申請重新啟動執行!!
這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參考,提供給您做一個參考你。
第一種是事實很清楚,也沒有任何的虛假陳述,個人的確沒有除維持基本生活必須之外的任何財產,那么就法院調查后會對你暫時中止執行.在有執行條件時再實行。
第二種是。有財產如股份,現金,存款,證券房產,等等,這會被查封。用于拍賣抵償。需要注意的是,有故意隱匿,或虛假陳述,不配合執行的行為的,有可能會受到司法處理,甚至刑事措施。
第三暫時無任何財產,不具備執行條件被終止執行的,權利人或司法機關也會隨時關注你的財產狀況。,一旦掌握你的財產線索會重新啟動執行程序。
最后呢,其實即使沒有任何財產,法院中止執行,并不代表案件了結。債務基本上是終身的,只要你有財產的話,任何時候都會被重新執行。
現在國家正在建設誠信社會,一旦欠款逾期失信,并被訴至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會對個人乃至家庭的的生活工作造成巨大的影響.因此在有條件的時候,積極主動的履行相關裁決,或在具備還款條件時與出借人和司法機關協商,爭取適當的減免本息,了結案件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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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9條之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從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未歸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算。
一般是判決正式執行,然后原告向執行庭提交申請,經過批準,大概一個月內就會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是6個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第四條 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計算。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1) 審查立案人民法院接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應審查該申請執行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否齊備內容否明確被執行人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強制執行 (3) 準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單位和人 (4) 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應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機關 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間: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