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_什么既是公民基本權利又是義務?
特邀律師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我國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公民享受權利和行使義務的根本保證。
勞動權既是公民基本權利又是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勞動的義務。
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義務,必須充分保障和履行,
一、公民的基本權利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國公民有以下幾種重要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2)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人身自由權
(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嚴。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宗教信仰自由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5.監督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2)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3)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文化權利
(1)勞動權、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
(2)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3)物質幫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7.特殊群體的保護
(1)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2)婦女的平等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方面的平等權。
(3)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
(4)婚姻、家庭、兒童、老年人的權利。
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
3.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4.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6.依照法律納稅。
7.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