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上班五天辭職有工資嗎_上班三天自離了有工資沒?
特邀律師
您好!法律規定是應當按照應發工資發。我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此外,還需注意辭職程序問題。我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能拿到工資,法律規定的,哪怕你只工作一天都要發你工資(當然,如果公司給你交了社保,公司會和你要剩下時間的社保錢),而且根據勞動法,試用期辭職只要提前一天告知(注意,是告知,不是申請)公司,正式員工辭職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如果公司不給你,你就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
希望對你有幫忙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就有權獲得工資勞動者只要實際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都要按實際工作情況計算發放工資
在試用期內只做6天,提出辭職是有工資的,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單位按照約定應當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不管公司、小公司,工作7天在試用期都應該有工資的。如果不結算工資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按最低工資80%,并不能低于用人單位最低標準。但是7天工資,去勞動局解決,并不是最明智的做法,案子太小,勞動局各種推脫。起訴這家公司即使能贏,但太耗費時間沒有必要。我有個方法,希望能幫助你。只要方法對,你七天工作辛苦錢一定能要回工資。
第一步:找原因
你描述,“這話沒法干”,你要找出沒法干的原因,但不能是你的原因不能干,明白?可以找工廠的原因。
1.工作時間太長,導致身體不適;
2.工作環境太差,會有職業??;
3.工作性質,與實際描述嚴重不符,工廠招工誘導意圖。
第二步:找部門主管辭職
- 可以這樣跟主管說(我只是舉例,你可以參照):“廠長,你好!我在工廠拋光工序,公司為了控制成本,連口罩都不發,這工序粉塵大、噪音也大,我鼻孔全是粉塵,我鼻子現在受不了,呼吸都感覺很困難,這工作我沒法干,身體出現問題,想辭職去意已決,還請批準”。
第三步:核算工資
- 提前問同事一天工資多少,做幾天大概算出總工資。
第三步:找人資
- 準備錄音,把部門主管簽字的《辭職申請單》拿到人資,并問清楚工資什么時候發,用什么形式發,工資大概多少。人資回答有明確答案,而且還滿意,就離開。(有錄音不怕耍賴,大企業就沒必要錄音,人家都是按章辦事,小廠怕事后反悔可以拿錄音當佐證)如果人資回答沒有明確答案,或者跟你預期太少。那你就要跟人資核對清楚,他怎么算出來的。如果他說算工資是財務,他只是轉訴,那一定要鬧,讓他跟財務核對清楚,如果核對不清楚,今天就站在這里不走。
七天工資,對于小廠來說,不是什么大數目能省則省。會用很多方法為難你,從你身上找原因,讓你自己不要工資離開。但是你千萬不要妥協,一定要爭取。一個工廠不會為了這點錢,承擔更大風險,只要你方法得當,工資一定要的回。
1、勞動者只要為實際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約定支付工資,不論工作多長時間?! ?/p>
2、工作僅五天的,如與單位約定試用期的,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方可合法離職。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約定試用期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方可合法離職?! 秳趧雍贤ā贰〉谌邨l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上五天班辭職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及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擴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