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堅持_中國人民安全法堅持什么原則?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法》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所堅持的原則: 一、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權責一致的原則; 四、社會監督、綜合治理的原則; 五、依法從重處罰的原則。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條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特種設備安全如同生產安全一樣,所有的工作都是將安全放在第一位,其中人的生命是首要的重中之重,這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經濟利益,因此也會產生矛盾。在處理這方面的矛盾時,首先確保的是設備的安全性,也就是常說的安全一票否決權。
二、預防為主的原則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包括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理兩個方面。防止事故的發生是最根本的一種要求,事前預防是防止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前后處理是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特種設備的事前預防就是將所有能夠造成事故的因素,從設計、制造、安裝,以及改造、修理、使用等都要考慮到,并且采取必要的技術、行政、管理等手段和措施,使其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由于科學技術、管理水平發展過程中,人們認識的局限性,完全不出事故還是不可能的,但是應當力爭將事故保持在可控范圍內,并且避免發生重特大災難性事故。
三、節能環保的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原則,不是說不考慮其他方面,特別是節能和環保。特種設備中有一些設備本身就是高耗能設備。比如鍋爐,它是重要的能源轉換設備,也是能源消費大戶和重要污染源。
在特種設備設計時,如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考慮到材料的使用、結構的合理、鍋爐運行方式的科學等等,就會使特種設備達到即安全又節能環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