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備案需要什么材料_房貸預抵押登記需準備什么材料?
特邀律師
1. 預抵押登記制度,就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2.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3.房貸預抵押登記應準備的材料有: 購房合同、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開發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購房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未婚證明)、契稅完稅證明。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個人房產,要帶的材料具體有: 1、抵押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 3、《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及《房屋共有權證》; 4、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須提交"擔保承諾公證書";委托還須提交“委托公證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 5、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價值資料; 6、抵押權人同意辦理的"私有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7、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去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依照抵押登記申請——受理申請——審核——登記——收費發證——立卷歸檔的程序進行辦理即可。
抵押房屋貸款需要在房管局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并到公證處做公證。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借款人需要將貸款合同、房產證、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拿到房管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后,房管局會出具抵押權證,這時,房產抵押貸款才算真正的完成,房子的產權也將屬于抵押機構。 至于抵押登記費,各個地區收取得不一樣,一般是80-100元每套,如果是用期房抵押貸款辦理的抵押登記,則會涉及到不同的抵押登記費用,具體以當地房管局為準。 另外,在還清房產抵押貸款后,不要忘了到房管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只有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后,房子才屬于房主,辦理注銷一般是不收費的。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程序:1、需要在銀行的營業機構開立活期存款帳戶;2、請按要求填寫借款申請表,根據銀行的指示提交申請表與規定的材料;3、由銀行業務經辦人員或指定的律師進行家訪,調查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4、銀行審批通過后,通知審批結果,并簽訂借款合同;5、視情況辦理保險、抵押登記、公證等手續;6、中信實業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7、請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一. 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穩定收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港、澳,臺) 2、貸款人的銀行征信良好 3、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二. 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購房合同、發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戶口本復印件(夫妻雙方)注:外地人須提交暫住證 4、收入證明、收入流水(銀行統一格式,須加蓋單位公章) 5、婚姻證明(已婚結婚證、未婚未婚證明、離婚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喪偶的死亡證明及財產公證書) 6、其它的財力證明(行駛證、二套房產證、保險)三. 貸款流程: 1、與擔保公司簽訂委拖代理合同,恰談貸款的相關事項; 2、夫妻雙方當面向銀行申請貸款,并簽訂銀行抵押貸款合同; 3、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調查、審批; 4、擔保公司約評估所進行評估; 5、分行審批后,銀行批貸; 6、貸款申請人和銀行工作人員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7、銀行發放貸款; 8、貸款申請人,按月還款(等額本息或月還息 期還本)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
6、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等)
7、貸款用途證明
8、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房產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準備貸款材料:借款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準備齊全; 3、看房評估: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估; 4、報批貸款: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后,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開戶、放款: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放款至該賬戶
存量房抵押登記和在建房屋抵押登記所需材料。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的材料 一、存量房抵押登記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主債合同原件(如向銀行貸款,即為《借款合同》) 4、房地產評估報告(由具備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單位) 6、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 7、授權委托書(抵押人及抵押權人為個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必須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8、南京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9、南京市房地產抵押合同 二、在建工程抵押登記 1、《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 3、《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房地產評估報告(由具備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7、授權委托書 8、南京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9、南京市房地產抵押合同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于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