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怎么申報工傷_個人如何申報工傷?
特邀律師
并不是我們因為工作受傷就一定能夠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首先應當在符合勞動關系的主體之間建立。受自己管理的自雇群體,純粹的勞務工,是無法認定工傷的。
如題目所說在自然人的工地上,比如農村我們建房子發生相應的受傷事故,是肯定無法認定工傷的。這種情況只能根據相關責任劃分和風俗民情,給予適當的補償。
不過,在一些企業的建筑工地,在建筑項目立項的時候,房地產企業就一次性為這一項目繳納了一筆工傷保險費用。在這個項目的建設期間發生工傷,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
認定工傷的基本程序:
工傷事故發生以后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向工傷認定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超出一個月的,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部門才可以單獨向工傷認定行政部門申訴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指出,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提出申請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自工傷發生之日至提出申請截止的產生的相關費用。
認定工傷后的待遇
如果經確認屬于工傷,那么相應的工傷治療的費用就可以進行報銷了。工傷治療的沒有設置起付線,在報銷范圍內部分報銷比例是100%,也沒有最高報銷限額限制。
經工傷認定,按照勞動能力鑒定部門或者治療部門的意見,會給職工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勞動者不需要工作,用人單位也要保障其工資待遇不變。工資待遇,一般按照工傷發生前12個月的月均收入來計算。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每次不超過12個月。
工傷治療完畢以后,職工有一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會。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根據受傷情況確定傷殘等級情況。
如果屬于1~4級傷殘,直接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發放相應的傷殘津貼待遇,從75%的本人工資到90%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指的一般就是本人的繳費基數。
如果是生活不能自理,還應當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50%給予相應的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標準、傷殘津貼標準,每年都進行調整。
只要認定上傷殘,工傷保險基金就應當按照傷殘等級給付7~27個月的本人工資的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如果以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還應當按照各省市自行制定的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確定的標準,發放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有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所有的待遇都應當有用人單位給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首先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享受工傷保險基金墊付的有關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給予的待遇。然后通過法院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工傷保險基金墊付的有關待遇也會通過社保部門訴訟用人單位的方式獲得補償。
所以,一旦發生工傷,相應的待遇保障是非常全面的。就題目所說的情況,十有八九是不可以認定工傷的。
謝謝邀請!針對這個問題,首先可以肯定的說,員工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而且不論公司有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只要你能證明勞動關系,你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
申報工傷的時間限制
在工傷事故發生后,公司須在30日之內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若公司不申請,那員工可以在工傷師傅發生后的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可委托他人代辦),如果是這種情況,屬于公司責任,所有產生的費用都由公司承擔。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2、勞動關系證明(比如勞動合同、或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
受理后的15內會有工傷認定的決定。
如果有爭議,需要證明的,那么最長60日內要有結果。
員工自己工傷發生后,就進入工傷醫療期。
具體時間根據醫院的安排,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以延長到24個月。
工傷醫療期結束后進入勞動能力鑒定。
鑒定結果分為十個等級,根據不同等級會有不同的待遇,也有可能鑒定不到等級,那就無法享受補貼。
所以,我們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一定要第一時間去要求公司申請如果不申請,就自己去申請,那么這期間最重要的就是,如果存在不確定因素,千萬不要貿然把醫院診斷的記錄原件全部給到公司,防止公司收了資料耍賴不給申報!
在這提醒當事人遇到工傷時,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要明確遭遇工傷單位名稱和住址。其次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最后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有律師方面資源的讓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希望能幫到大家,謝謝
這一點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職工發生工傷以后,其實第一責任人是企業。
企業首先應當負責及時組織救治職工,然后在30天以內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及其近親屬、職工所在的工會,都可以為其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的有效期截止至工傷事故發生之后的一年內。
有的人擔心工傷認定申請書上,沒有用人單位蓋章可以嗎?可以。
人社部在關于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的有關問題中明確,用人單位蓋不蓋章不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條件。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相應的治療費用和產生的其他工傷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當然,是不是工傷認定一般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條和15條來進行認定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工傷認定部門出具了工傷認定結論書,確認是屬于工傷,才能夠享受有關的工傷待遇。
如果不屬于工傷,職工應當走基本醫療保險的治療方案。如果是死亡,那么就屬于非因公死亡,相應待遇就要低很多了。
過去有的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交納工傷保險,所以會擔心職工去告,一般采取安撫的方式穩住職工。職工不要迷惑,一定要申請工傷認定。否則一旦超過一年,無法進行工傷認定了,工傷認定部門不予受理,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也一定要進行工傷認定。因為在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待遇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再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相應的待遇,保障職工的權益。
不過工傷保險承擔的待遇是,假設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待遇。本來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經濟補償金等等,這些工傷保險基金是不可能承擔的。如果是這樣,就超出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了。
所以,工傷認定非常重要。用人單位一個月內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的情況下,職工一定要申請認定工傷。
發生工傷事故后,由用人單位、職工或職工直系親屬或工會準備法律規定的材料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首先,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患有被診斷的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主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在規定的一年期間內沒有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也可以申請。注意申請的機構是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而不是安全監察部門或社會保險機構。在按照規定是省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時,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在申請時準備的材料有:記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的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和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一)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書》復印件(二)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三)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四)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復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并按指模。(五)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1、 律師事務所函2、 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3、 律師執業證復印件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企業員工申報工傷流程怎么走1、單位職工因工傷害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應及時向參加工傷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市、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十五日內(不論是否治療終結)及時填寫《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登記表》,申請工傷認定。企業員工申報工傷流程怎么走,工傷處理流程有哪些?2、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提交相應的材料。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相應的時間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二、工傷處理流程有哪些?1、發生事故傷害后,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的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該期間內不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本人或者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一年之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事故傷害發生后,勞動者應該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提交工傷職工委托證明和工會介紹信。3、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