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期間的錢分手后怎么要回_分手了可以要回給女朋友的錢嗎?
特邀律師
感情沒法解釋。但是有一點,連單獨相處的機會都沒有,證明她只想利用你,只要錢,你也甘愿被利用,覺得是你愛她的一種錯覺,最后真受不了,不想進行下去。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錢如果在你給她的銀行卡里,肯定可以要回你的卡。但是你給她的她都分配了或者花了,你怎么要?換句話說她沒錢你怎么要。
挺壞的猜想就是你是一個備胎。對她好的不止你一個。
如果你和他交往過程中把他當成了備胎的話他提出分手問你要回為你花的錢很正常的事。因為如果他知道你有其他男人的話肯定不會為你花錢的。現在以感情為誘餌騙男人鈔票的女人太多了。
你好,謝謝你激情!戀愛期間,女方共給男方轉了100多萬,分手后,女方有權要回這筆錢嗎?這個問題算你問對人了!這個問題我身有體會,從法律方面來說,只要你們有證據,可能你們會說我有證據還要問你嗎?這個回答太簡單了,我說我身有體會,和要有證據,我的體會說的事情可能和你一樣,只是我把錢給的女方了和你換了一個位置而已,道理肯定是一樣的!所以我說要有證據,那什么是證據呢?一,首先是轉帳記錄,二,就是通話記錄,三,就是和伙人能作證,四,這些都沒有的話,那就要想法利用聊天記錄來說明這個事情!聊天時不要和他發生氣噴和爭吵,只要耐心的和他談一些給了錢的經過事情,把錄音錄好!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據,以上這些就是我的親身體驗過經驗,看看對你有沒有幫助?中國的法律法規是講證據的,什么叫證據,我所說的就是這方面的證據。
不是自己的錢不要,無論是不是自愿,這是最起碼的做人的準則,也是避免沖突的良好方法,君不見多少人因為戀愛分手而因為錢的事家破人亡?何況這里面還有一個自尊自愛?人格比什么都值錢,因為一點錢喪失了自尊,就是一個人喪失了一切!就算對方不追著你要,如果自己手里還有對方的錢,就應該主動歸還,以表示劃清界限,同時雙方兩清。
不貪人錢財,自然也不招惹是非災禍,還落的個品格高尚,何樂而不為呢?
我是情感領域的優質創作者,經常參與戀愛婚姻、家庭事務的調解,對于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戀愛是甜蜜的,愛情是美好的。在古代,如果男女雙方戀愛、定親后,會互送定情禮物。現代社會,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為了表達愛意,相互之間互送禮物,有一些經濟往來是很正常的。
如果戀愛失敗兩人分手了,戀愛期間互送的禮物、兩人之間經濟往來的賬目該怎么算?的確是一個很頭痛的問題。按照我國婚戀的風俗習慣和《民法總則》的要求,對于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生的經濟糾紛可以采取如下處理手段。
兩人相互贈送的禮品或者金錢往來。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為了表達相互之間的愛慕之情,不可避免的會相互贈送禮物或者部分錢財。既然是一種饋贈行為,只要不是對方采取脅迫方式索要的,饋贈給對方的禮物和金錢是不能要回的。因為饋贈物品和金錢是一種民事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因為戀愛分手了,就給對方索要自己的贈送的物品和金錢。一個人這么做是不道德也是違法的。很多的男女朋友,在節假日、特別是情人節期間,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的形式,給自己的情人發紅包,什么“520”元我愛你紅包,什么“1314”元一生一世紅包等,這些紅包就是一種饋贈行為,是不能要回的。
在戀愛財產糾紛中,法院判決有這么一個特殊規定,在男女戀愛期間,如果一方贈送的是貴重物品,并附帶有一定條件。如果男女分手后,應該退還對方,但可以補償另一方一定的經濟損失。比如一對熱戀中的男女朋友,男的為了表達誠意,經過家長同意,花費幾十萬贈送給女方一副鉆石項鏈,明確表示這副鉆石項鏈是贈送給自己妻子的。后來因為種種原因,男女分手,女方應該歸還給男方。因為這種貴重的,特定的禮物包含有附加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只有結婚后,成為男人的妻子,才是屬于女方的。
不是饋贈的禮物和金錢,應該歸還給對方。
戀愛期間,女方主動要求男方購買的物品,或者女方因為家庭或者個人原因,給男方所要的,或者借用的物品或者金錢,這不是一種饋贈,這是一種借貸,應該歸還。比如女生說:我看上了一件衣服,價格比較貴,我沒有錢,你給我轉賬3000元錢,我去把這件衣服買回來去。或者說我和我閨蜜要出國旅游,錢不夠了,還差5000元,你給我轉5000吧等等,這種轉賬就屬于一種借款,不是饋贈,女方應該歸還。
女方不歸還怎么辦?
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生的資金往來,情況比較復雜,外人很難進行判定。如果男女雙方分手后,男方想讓女方歸還財物,只能采取協商的形式,如果女方愿意歸還,自然皆大歡喜。如果女方不愿意歸還,男方只能搜集相關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唉,其實我從來不認為通過搞對象談戀愛去的對方財物是正確的。
我在工作當中總有類似的咨詢,我經常勸這些女方不要通過戀愛或者婚姻取得對方的房產,或者是車輛,或者是大額的存款。
這些來咨詢的女生都感到非常非常奇怪,他們說唉,你這個律師怎么這樣,我們找律師都是為了爭財產,怎么你就勸我們不要對方的財產。
其實我真的認為,你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更重要,你有一個有能力的可靠的丈夫更重要。你有獨立的經濟條件,或者兩個人一起有獨立經濟條件更重要,你通過婚姻區的對方的房產會大大降低你的地位,大大貶低你的價值。
通過扶持你的丈夫,讓他在事業上起步,或者是你輔佐他兩個人一起努力,取得財物更聰明。
但我的回答有明顯的男性角度特征。
女方憑男方戀愛期間,出據給女方符合法律法規的借據。符合上述條件,男女方分手后,女方要回借款,應該是可以的。
分手了可以要回女朋友的錢嗎?我覺得多數男人是不會要回女朋友錢的,除非是彩禮錢可以要回來。
曾經有一個女網友和我傾述她的情感故事,她說她和男朋友相處了一年,他們總共花了二十多萬塊錢,這些錢都是她男朋友借高利貸的錢。
到了還款期的時候,她男朋友沒錢還,把他們預備結婚的婚房賣了,才還的高利貸錢。還完以后她男朋友的父母讓他們分手,不許再交往下去了,沒辦法他們就分手了。
她男朋友沒有向她要錢,她說她也后悔不該花那么多錢,她說這輩子再也不會有男人這樣愛她了,她說她痛苦極了。
你和女朋友分手了,你給她花了多少錢,相信她都不會還給你的,她沒準還說你當誤她的青春了呢!
我看到有的男網友說,他和女朋友處了五年分手了,這五年所有的花銷都是他一個出的,沒有聽他說想向女朋友要回處對像的錢。
我覺得唯一能向女朋友要回的就是彩禮錢,因為這筆錢只要是沒有結成婚的,都能夠要回來。
結語:如今現在有許多年輕人處對象的時候,開始實行AA制的付款方式了,他們覺得處對象的時候,誰也不占誰的便宜,分手了也兩清了,沒有一點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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