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關于財產處理_離婚財產如何分?
特邀律師
可以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起訴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而協議離婚的主要審查材料就是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由此可知,夫妻自愿簽訂的財產協議原則是有效力,受法律保護的,但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而且效力的選擇也分內外不同。
01
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需要符合法律規定
夫妻關系雖然是受婚姻法所保護,但是說到底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種,必須符合合同法的原則,也必須符合婚姻法的要求。
首先,協議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就是要自愿,協商一致,一方沒受另一方威脅,是自己真正的想這樣約定。
其次,離婚協議除了財產分割,還應該包括子女撫養的問題,這樣才能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協議就會產生法律保護的效果。
02
夫妻財產協議的效力只是約束夫妻雙方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是一個內部協商解決的問題,其中對財產侵害的約定雖然能被法律所認可,但是協議本身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協議本身就是合同,合同效力往往只及于合同雙方當事人,這是合同的相對性所決定的。同時簽訂合同時也要示,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這是合同自由原則的基本利益排除,所以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約定的內容,只能由雙方來履行,效力不及于第三人。
比如,約定將債務全部給男方,但是男方沒有能力還款,債權有權請求已經離婚的女方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
結語
協議離婚是對婚姻自由體現,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協商解決感情問題,如果無法解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也會組織調解和好的。
如上所說,協議要受到法律保護,其內容要合法,這樣你的約定才是有效的,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才可以依據法律去救濟。
夫妻雙方如果能夠進行協議離婚那么再進行協商的時候關于夫妻雙方的財產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原則上怎么分都是可以的哪怕只有一方財產另一方完全凈身出戶也是有效的
對于這個問題呢,首先要明確男方父母的出資跟房屋的產權歸屬是兩個概念,一個是債權,一個是物權,是不一樣的法律性質。
首先根據你題目的描述,可以確定這個房產是你們結婚之后買的,結婚之后所購買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即使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這個房產應當是男女雙方都占有一半的房屋份額。
至于男方父母出資的問題,要看具體的情況。這種出資可以有兩種性質,一種是借款關系,另外一種就是無償的贈與。
如果男方父母有關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借給夫妻雙方的,那么現在夫妻雙方如果面臨離婚,應當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來償還。所以這種情況下,男方父母是可以要回這個出資的。
但是假如沒有相關的借款證據,有可能認定為是男方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就不好往回要了。
但是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很多離婚的家庭都會涉及到父母用畢生的心血為子女買房的問題,最后因為子女離婚而使財產付諸東流的這種情況。所以現在很多法院通常也會支持男方父母主張借款的關系,來要回相關的出資,所以建議男方父母能夠積極收集盡量證明屬于借款關系的證據,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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