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兒子贍養父母_如何贍養父母呢?
特邀律師
一樓的回答是錯誤的
所謂的養兒防老是中國文化的傳統觀點。再加上我國處于發展中國家水平。社區服務和社會養老金都有諸多問題。所以普遍流行的是家庭養老的方式。許多老年人也排斥進入養老院一類的社會機構的。
但是,歐美發達國家對于養老的方式很早前就從家庭養老轉變成了社會養老。因為社區服務的完善與社會保障系統的成熟,大比例的老人是獨居養老的。并且,沒有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贍養的義務。
當然,這和西方的傳統文化也有關系。更看重個人的獨立而非依賴與附庸。許多老年人也是不愿意接受子女現金形式的贍養。
養父母是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這義務并沒有任何年齡限制。
1、父母60歲以上或沒有生活能力時或者子女有獨立經濟能力時,子女要承擔贍養責任.
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4、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5、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6、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等等.
子女撫養父母的法律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愛護幼童,撫養幼童,關愛老人,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您養我小,我養您老,您陪伴著我長大,我伺候您終老。是每個人應該擔負起的責任和義務,才能彰顯人類繁衍的人性。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有共同擔負起撫養未成年孩子的義務,一直到孩子年滿18歲周歲成年才終止責任。撫養關系和贍養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依據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父母老了,需要贍養的時候,子女依法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和幫扶的責任,這個責任和義務一直要履行到老人終老。
在贍養和撫養的問題上,既符合習慣法,也符合銘文法,是完全統一的。
據介紹,老兩口多病,有一兒一女,都已成家,兒子和女兒就應該共同擔負起對父母贍養的責任。關于給付贍養費用的具體金額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一般都以當地城鄉居民在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費百分之百的給付贍養費。醫療費用不算在內,由子女雙方平攤。
子女如果因為老人遺產的繼承問題,達不成贍養老人的統一意見,或者是老人的遺產只有兒子的繼承權,而沒有女兒的繼承權,女兒拒絕贍養鬧上法院,法院會依法評估老人財產的金額,讓財產繼承者進行贍養,也包括醫療費用。老人財產超出了了贍養和醫療費用的部分,屬于繼承者的繼承部分。如果對老人的贍養和醫療費用,老人的財產抵不上,差額部分由子女共同承擔。
讓自己變的更大強大,可以讓他們老有所依,父母也是我們前行路上奮斗的動力
答:法律規定無倫兒子,女兒都有給父母養老的義務。